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审计局职能简介
苍溪县审计局属政府序列局,主要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与审计内容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向县长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对县级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增加对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二)苍溪县审计局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审计工作将着力促发展、促改革、促安全、促绩效,重点抓好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投资审计、民生审计。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是持续推进脱贫攻坚。
三是全面推进铁军建设。
四是贯彻执行“产业强县”建设决策部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审计局为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投资审计中心一个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审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81.5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48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5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18年支出预算48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67万元,占86.73%;项目支出63.92万元,占13.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1.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1.5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7.3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我单位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调资,导致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预算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23万元,占85.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5万元,占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3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15.48万元,占3.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47.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63.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审计破坏性检测、“金审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费、跟踪审计专项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4.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7.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机关及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