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体检、考务、考籍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2.负责按规定征收、使用和上缴全县各类招生考试费用。
3.负责全县各类招生考试数据统计与信息发布。
4.承担县招委、县自考委和教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1.加强学习,积极备战新高考。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8年招考改革工作顺利展开。
2.宣传各类招生政策。特别要宣传好三大专项招生政策,传递招生信息,扩大招生影响,营造招生氛围。
3.完善单位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增加人员,明确岗位,落实职责,加强各类招考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内部管理。
4.强化报名资格和专项政策资格审查,过硬过细,确保基础信息(含身份、面颊、指纹、体检、考点、考场、考务人员信息、志愿、录取等数十类)准确无误,确保享受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符合政策规定。
5.细致严谨开展考务准备。落实各类考试考点考场,维护好标准化考点五大系统,完善标牌标识。整治考点周边环境,排查安全卫生隐患。做好保密室检测,完善制度,强化值守。狠抓考风考纪教育,规范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国家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
6.规范操作考试过程。选聘、编排、培训考务工作人员,做好各类招生考试后勤准备及考生的服务工作。公安、交警、卫生、城管等联动,加强外围保障。落实考试流程和规范,坚持全程监管,及时纠偏。
7.抓好重点高校录取工作。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组织重点高校来苍集中开展宣传;宣传各类招生政策和计划,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
8.组织动员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生源,做好两考宣传、报名、组考、颁证等工作。
9.做好两类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协调发展。积极配合县教科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上级招考等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属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2万元、事业收入3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万元。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74.0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7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2万元,占52.72%;事业收入35万元,占47.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7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2万元,占45.96%;项目支出40万元,占54.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0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4.0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0.92万元,占79.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万元,占11.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1.82万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0.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48万元、津贴补贴0.30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36万元、绩效工资9.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7万元、住房公积金1.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公用经费2.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0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收支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表4.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