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职能简介:
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设计、预算、竣工决(结)算等进行综合性评审。
(二)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设计、预算、竣工决(结)算等综合性评审。
二是抓科学评审、廉洁评审、阳光评审。
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及项目技术服务。
四是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及维稳帮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58.3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5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3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15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5万元,占62.06%;项目支出60.06万元,占37.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3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58.3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4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51万元,占86.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万元,占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4.69万元,占2.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7.5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69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苍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接待费用等。
(三)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属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3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