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1日 星期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龙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示 » 详情
苍溪县龙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示
时间:2019-04-11 来源:龙山镇 打印 关闭本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聚力脱贫攻坚等“九大比武”,打赢打好“四场硬仗”,扎实抓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大力推进打造中国西部最大的珍稀苗木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物流中心和建成川东北最具影响力的生态经济文化强镇,奋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以不胜不休的真态度,坚决打赢脱贫硬仗。以攻城拔寨的信心,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如期完成灵凤村、团结村整村退出、全镇188户620人脱贫年度任务。二是以奋发有为的高姿态,大抓项目大促发展。扭紧项目建设“牛鼻子”,大力实施“项目兴镇”。全面推进24个村860亩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任务的实施,完成大牟村等20余个100余户聚居点建设任务。三是以乘势而进的大魄力,做强做大特色产业。按照“一线四片十里通道,百户千园万亩基地”的发展思路,推行村建百亩园、业主建示范园、农户建户办园“三园”联动,确保发展苗木、药材面积新增10%以上,新植猕猴桃1300亩,达到苗木2.5万亩、药材1万亩、水果8000亩规模。四是以大小兼顾的强措施,大力提升环境质量。完成场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好省级特色小城镇申报工作。加快白马街到黄粱坪街环线和观音街经五郎坎到黄粱坪街环线建设,力争4月底全线贯通。快速推进场镇休闲文化广场、旅游卫生公共厕所等配套公共设施扫尾建设,完成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场镇功能和提升场镇品味。大力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五是以精准出招的硬功夫,全力保障民生稳定。大力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安全饮水工程,改造农村土坯房462户1617人以上,解决982户3511人饮水安全。及时足额兑付各类惠民政策,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加大特困人员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力度。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龙山镇人民政府下属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包括: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龙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75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工勤)编制34人。离退(职)休人员69人。遗属补助31人。其他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苍溪县龙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1773.02万元。收入预算177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3.02万元,占100%。支出预算1773.0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2.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3.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3.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9.7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33万元、农林水支出91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3.0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2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及“五险一金”缴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9.77万元,占3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99万元,占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9万元,占5.29%;卫生健康支出100.78万元,占5.69%;城乡社区支出21.33万元,占1.2%;农林水支出919.48万元,占51.86%;住房保障支出54.88万元,占3.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06.8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乡镇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党建、环境卫生整治、安全监管、社会治安、禁毒防邪工作、信访维稳、普法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点运行维护、应急抢险、乡风文明建设、关心下一代工作、干部培训、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统计等基本财力保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2.9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32.9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3.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59.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9.8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缴纳的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事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1.33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村建)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88.5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畜牧)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730.9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日常办公运转等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4.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3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安排8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5万元,用于我镇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我镇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镇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5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脱贫攻坚、乡镇财力补助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镇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龙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龙山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