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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14 来源:县财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设计、预算、竣工决(结)算等进行综合性评审。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做好2019年度脱贫攻坚建设项目、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增减挂钩项目、交通通乡路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协助各单位加强项目跟踪监管和后期服务,积极参与项目前期方案审查及现场核实等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最优、投资最省,增减变更可控。创新评审方式,将现有项目自评模式过渡到自评+委托协作评审模式,借助优质社会中介机构资源参与项目评审,增强评审力量。参与制订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协作评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完善评审工作机制;整理归档2018年评审项目资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招引专业技术人才1-2人。

2.加强评审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评审人员培训,积极探索与实力较强的造价咨询公司和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建立中短期人才互动及业务交流培训,提升财政评审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3.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脱贫摘帽顺利通过。落实年度帮扶计划,组织帮扶干部入户帮助贫困户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选派专人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着力推进“一户一产业”建设,协助落实好笔山村户产业大红袍花椒种植;积极开展“走基层、送温暖”、“农民夜校”等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群众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帮扶大走访、矛盾大化解”、“三同三进”等活动,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加强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整改到位。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12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170.5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17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7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4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0.5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5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97万元,占86.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4万元,占7.00%;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7.16万元,占4.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6.97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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