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小学。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白鹤小学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控辍学,尤其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和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教师从教的幸福感。
6.管好用好国家分配的教育资金,改善和优化农村办学条件,满足教学需要。
7.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8.在各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9.继续做好扶贫工作,将扶贫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白鹤小学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质量求生存的发展理念,自觉贯彻落实市县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不断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夯实常规管理工作,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形成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良好局面,顺利推动学校工作全面发展。
本年度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目标是:坚持“一标”“两化”“四引领”“五大行动”,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和鹤韵校园文化底蕴,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一是对标一个目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保住第一,片区教学质量综合排名上升一个名次。二是打造两个特色。教师专业技能学习提升全员化,着力读书与练字两个方面。“选课走班”综合发展常态化。三是构建四个引领。组织框架构建引领--党建引领、目标引领、保障引领;教师职业认同引领--心理定位合理、水平提升增效、专业素养自信、幸福认知理性;学生综合发展引领:习惯养成教育--树德;学习常规教育--立标;综合成绩提升--启智;评价机制相适——育才;学校环境保障引领:加大硬件建设及投入力度、资源合理配置使用、岗位考核科学合理;社会认同协力推进。四是着力五大行动。教师自觉学习,开展“学习分享大讲堂”行动;炼就品质修养,开展“仪式教育大比拼”行动;课堂专业打造,开展“学科捆绑大研究”行动;学生综合提质,开展“选课走班大深入”行动;学生评价改革,开展“全员素质大展示”行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30人。离退(职)休人员29人。遗属补助3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白鹤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白鹤小学2019年收支总预算368.7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离。
(一)收入预算情况
白鹤小学2019年收入预算36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白鹤小学2019年支出预算36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白鹤小学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8.7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4.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离。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7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白鹤小学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8.7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4.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离。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80.01万元,占75.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万元,占12.05%;卫生健康支出17.69万元,占4.79%;住房保障支出26.65万元,占7.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280.01万元,主要用于:白鹤小学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4.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学校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6.6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白鹤小学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8.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白鹤小学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白鹤小学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白鹤小学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白鹤小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白鹤小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白鹤小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白鹤小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学校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白鹤小学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