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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16 来源:亭子镇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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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承办县委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冲刺高质量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我们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紧围绕“1234”总体思路和“农旅融合发展名镇”建设目标,对标补短,埋头苦干,奋力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亭子。一是决战决胜脱贫摘帽。2019年,我镇将与全县同步高质量脱贫摘帽,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施精准之策,下绣花功夫,确保脱贫摘帽目标如期实现。一要对标对表倒排工期。2019年8月底前,亭子小学、亭子卫生院、镇便民服务中心达到县摘帽验收标准;清河村、奋勇村、大营村、沿江村、长江村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2019年计划脱贫人口45户135人全面达到脱贫标准;2014-2018年已脱贫的贫困人口428户、1491人同步达到现行脱贫标准。二要补短提质巩固提升。聚焦短板弱项,集中优势兵力和枪支弹药,切实解决住房不安全、道路通讯不畅、户办产业发展不力、集体经济质量不高、帮扶成效不实、内生动力不足、居住环境不好等7大问题。聚焦“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巩固提升产业就业、教育卫生、交通水利、土地整治、文化惠民、社会保障、工业商务、财政金融等行业扶贫成果,突出抓好东西部扶贫协作、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维护管理工作。三要严明纪律强化保障。按照镇党委安排部署,调整充实镇战区指挥部、行业扶贫指挥部和村(社区)战场指挥部,全面抓好各项作战指令细化落实和本区域本行业指挥调度。严格落实“六个一”驻村帮扶机制,确保与镇村作战指挥体系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执行同力。坚持全域作战、统一作战、协同作战、挂图作战,强化资金保障、检查督查、激励引导和执纪问责,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地、效果不到位的从严从快惩处。绝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任何村(社区)、任何人向扶贫资金伸黑手。二是持续推进产业发展。一要积极投身环嘉陵江产业带建设。环嘉陵江生态康养旅游产业带已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亭子11个村(社区)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坚持建管并重、利益联结紧密,集中发展特色农业和康养旅游业,推动亭子绿色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二要持续抓好特色产业建点连线扩面工作。紧紧围绕全县“三大百亿产业”和农民增收主题,继续推动猕猴桃、苍溪梨、中药材扩面提质,新建猕猴桃、苍溪梨产业园2个以上,新植猕猴桃、苍溪梨、中药材各500亩以上,确保全镇2019年底特色产业面积突破5000亩。同时,适度发展健康养殖业,出栏生猪2.2万头以上、土鸡鸭20万只以上、肉牛羊2000头以上。三要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注册家庭农场3家以上,培育特色种养大户10家以上,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以上,引进农业企业和业主3家以上,支持电商企业发展,推进我镇现代农业进一步向规模化、品牌化和效益化方向发展。四要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纠错和两区划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土三调取得明显进展,确保土地增减挂钩通过省市县验收。五要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争取政策建设亭子湖钓鱼平台,推动渔家乐和乡村民宿发展,打造沿亭子湖休闲步游道,推出适销对路的“亭子湖”牌扶贫产品,配套建设展示销售大厅。三是持续推进项目投资。一要精心储备一批项目。抢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返乡创业”三大历史机遇,围绕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等领域,落实一批规模大、带动强、影响广、利长远的优质项目,确保年新增储备项目不少于3个,持续保持储备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二要全力争取一批项目。争取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在长江、沿江、大营、五福、佛山等村(社区)实施,争取五福、大营、海螺、水池、奋勇等村土地整理项目尽早实施,争取亭子湖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移民后扶项目尽快实施,夯实亭子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基础。三要高质量实施一批项目。按照专班子、专方案、专资金、专考核“四专”机制,加快环金宝山乡村振兴先行区建设,加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验收,全面推进2019年交通、水利、公共服务中心、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以工代赈等项目实施。四要招商引进一批项目。按照“三个三分之一”要求外出招商,积极宣传亭子投资环境、利好政策和优质项目,全年引进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各村(社区)引进项目不少于1个。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返乡创业项目10个以上。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是聚力推进镇村建设。一要推动场镇宜居宜业。全面完成民用天然气工程、自来水技改工程、低碳社区项目、佛山垭安置点建设,对场镇街道、人行道、下水道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推动场镇亮化、美化,提升场镇服务功能。二要推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以沿江、长江等村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打造小康新村示范户100户以上,力争长江村创建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三要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提升,以村道路加宽、组道路畅通、断头路连通为重点,硬化清河、水池、双峰、沿江等村道路5公里以上;推动佛山社区到清河通村公路错车道和防护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李家山病险水库整治,整治山坪塘10口以上,新建微水池20口以上,新建和整治渠道20公里以上、机耕作业路10公里以上,新建提灌站工程2处。四要推动人居环境改善。认真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要求,妥善解决双峰水库、场镇周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全面开展废弃农膜集中回收,全面加强资源化利用。以沿江村、长江村、五福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有序推进全镇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五大行动”。五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一要继续抓好民生工程实施,办好省、市、县、镇确定的民生大事实事,推动惠民惠农补助补贴资金统一通过社保卡账号直发。二要持续推进就业创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50人次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和护林员岗位50个以上,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人以上,建成就业扶贫基地3个以上。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权等服务保障工作。三要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依法依规推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小额团体保险、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代缴制度,将中农保纳入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四要持续抓好民政残疾人工作,落实优抚、困难救助、低保动态管理、低保兜底等政策,加强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关爱,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五要持续推进文化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完成文体场所免费开放、公益电影免费放映、广播电视全覆盖、文化设备配置等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全镇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六是不断加强和谐亭子建设。一要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政治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自然灾害领域、生态环境领域的风险形势十分严峻。我们要树立底线思维,主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二要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全覆盖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坚持用法制手段解决信访不信法、无理取闹、以闹争利等问题。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坚持“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疑难重症不出镇”,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员予以化解,对重点人员落实专班进行教育引导。高度重视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要切实加强基层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禁毒、防邪、雪亮工程运行维护等工作。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建成一批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治安、基层基础规范和标准化建设,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七是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我们要自觉接受各个层面、社会各界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扶贫协作、返乡创业、库区发展等大好机遇,切实担负起“为政一任、造福一方”的历史使命,勇挑重担,主动作为,努力干出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的业绩。我们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我们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全面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镇村财务管理,不断强化扶贫资金和惠民惠农资金监管,努力建设清廉政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亭子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二)人员构成

亭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工勤)编制19人。离退(职)休人员11人。遗属补助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苍溪县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亭子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亭子镇2019年收支总预算654.4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65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65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47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4.4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4.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2万元、农林水支出278.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4.4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4.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41万元,占35.6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46万元,占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2万元,占6.65%;卫生健康支出46.04万元,占7.03%;城乡社区支出7.22万元,占1.1%;农林水支出278.32万元,占42.52%;住房保障支出25.50万元,占3.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06.4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6.98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20.4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3.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9.3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22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7.9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3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5.5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4.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1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亭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亭子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1.5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1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脱贫攻坚、乡镇财力补助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亭子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镇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9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亭子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亭子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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