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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双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2 来源: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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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双河乡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2344”发展方略,聚焦聚力“九大比武”,奋力决战“三大主战场”,着力办好双河乡民生实事。一是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在巩固提升2014年至2018年脱贫奔康成果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退出脱贫规划,精准兑现到村到户扶持政策,同步提升非贫困村和临界贫困户帮扶实效,进一步对标补短。重点围绕安居工程去“危”、产业发展壮“大”、人居环境清“乱”、集体经济除“弱”、帮扶工作做“实”、软件资料变“硬”、群众教育打“通”、作风建设从“严”等八项工作攻坚克难,完成2019年“1个贫困村高标准退出、43户140人名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目标。二是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围绕“1+3”特色优势产业,以“高效益、能控制、信息化、可持续”现代农业为方向,以“三化”建设为目标,做大规模,做优品牌,实现农村经济整体提升。招引成功人士回乡创业项目5个。坚持现代农业园区梯次推进,新建500亩以上特色产业园1个,新植猕猴桃400亩(含有机果200亩);改造低产园200亩,新植柑橘300亩,新建苗木基地600亩。改造黄金梨100亩,种植川明参1000亩,丹参500亩,瓜蒌200亩。培育生猪代养大户3户、能繁母猪基地1户、扩建养殖跑山鸡大户1户。建设粮油高产示范片2500亩,实现粮食产量5500吨。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强力推动项目工作。加快财政扶贫项目的实施,完成投资300万元的扶贫项目,硬化改造村道路4.3公里,破损修复1.4公里;新建山坪塘1口、标改山坪塘2口,渠系1千米。改善村级活动阵地2个。加快工业技改项目推进,完成塔山、玉涧、榨垭4个村民用天燃气安装工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投资2500万元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建集中居住点16个。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五大专项行动”,推进“四大工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新建旅游厕所1座(塔山村),农村改厨改厕100户,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实施生猪规模养殖场粪便利用项目3个。五是稳步发展社会事业。积极推进实施文化利民惠民工程。扩大“新农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妥善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和服务。持续开展“六化”行动,推动“四好”村创建,创省级文明村1个、市级文明村2个;创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2个(天寨、国庆)。强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全乡经济持续发展。六是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致力共建共享和谐,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安全稳定第一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强化民主法制建设,加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不断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持续开展严打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平安创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双河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二)人员构成

双河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3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工勤)编制16人。离退(职)休人员8人。遗属补助7人。其他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苍溪县双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河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双河乡2019年收支总预算554.95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5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双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55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9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双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55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95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双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4.9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4.5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8万元、农林水支出258.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双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4.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4.5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万元,占36.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32万元,占3.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2万元,占5.99%;卫生健康支出22.18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258.32万元,占46.55%;住房保障支出19.41万元,占3.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4.1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7.33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20.3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3.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9.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3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5.5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92.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9.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双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8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双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双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双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双河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脱贫攻坚、乡镇财力补助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双河乡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双河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双河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双河乡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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