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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2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_1.部门收入总表

1_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2.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发展规划。

  3.组织实施全县机关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

 5.负责全县参保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全面、足额的原则,加大“两金”的征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金的发放。二是按时申请、发放基本养老金,确保退休金及时到位。三是加大稽核,避免基本金养老金流失,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四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计发和调整已退休“中人”的退休待遇,稳步推进退休人员待遇改革进程。五是严格把握政策,做好参保人的转入和转出工作。是按照省上的要求将参加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历的参保人员的缴费记录全部合并到新机保账户,确保参保对象利益不受损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12人。离退(职)休人员3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096.46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70.2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将退休人员年终生活补助、做实全县当年退休和辞职辞退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收入预算409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6.4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支出预算409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6.46万元,占94.63%;项目支出220万元,占5.3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96.4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970.2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将退休人员年终生活补助、做实全县当年退休和辞职辞退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6.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2.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96.4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970.2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将退休人员年终生活补助、做实全县当年退休和辞职辞退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2.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848.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退休人员年终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2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退休人员、转移、辞职、辞退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以及开展综合性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8.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76.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77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退休人员年终生活补助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人员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实行归口管理和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苍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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