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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3 来源: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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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共同领导。依法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法组织开展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审计;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继续深化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促进建立“全覆盖”的政府预决算体系,保障财政稳健运行和绩效提升,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依据县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及绩效、预算安排是否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存量资金盘活、决算草案编制、三公经费等情况,全面开展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2.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强化部门预算精准审计,重点关注县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国家宏观政策措施在部门的落地(每季度开展一次),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与支出情况。计划对县政协办、县交通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县安监局、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6个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

3.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以推动促进乡镇健全完善内控制度,维护财政安全、促进依法理财为目标。重点关注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运行、资产资源管理等情况。计划对河地乡、龙山镇、岳东镇、白鹤乡、新观乡5个乡镇开展2018年度财政决算审计。

4.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以推动提高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深化单位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单位财政收入组织情况、财政支出使用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转移支付管理情况、财政管理情况、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计划对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直机关工委、县财政局、县疾控中心、苍溪中学、原县体育局、原县旅游局、原县应急办、原县防震减灾局10个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5.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推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计划对县交通局局长张鹏;河地乡党委书记李勇、乡长贾锡刚;龙山镇原党委书记谭小益、镇长陶书华;岳东镇党委书记蒲高、镇长郭敏;白鹤乡党委书记周胜华、乡长张仕沛;新观乡原党委书记唐玮、乡长袁中禾;苍溪中学校长金昌福7个单位12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龙山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6.进一步加强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为目标。重点检查企业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资金使用、资源利用以及内部管理情况。计划对四川苍溪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苍溪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5家国有企业开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7.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审计 。依法开展政府投资审计。认真落实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资审计工作要求,完善投资审计方式的转型发展,按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计划对乐园水库枢纽工程和补水工程、苍溪县紫云工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工程、苍溪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苍溪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赵家山主干道工程、苍溪县嘉陵江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苍溪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苍溪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建设项目、苍溪县城停车场(状元桥停车场、苍中校停车场)、高坡镇二郎关水库9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 

8.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按照“精准、安全、绩效”的主线,严肃查处和揭露骗取套取、贪污侵占及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维护扶贫资金安全,切实提高资金绩效。计划对扶贫领域交通、水利、农村CD级危房改造、2018年村级基层设施建设4个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审计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4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工勤)编制16人。离退(职)休人员5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79.3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略有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47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9.3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47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31万元,占83.31%;项目支出80万元,占16.6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9.3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减少2.2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略有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9.31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9.3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2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略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76万元,占8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15.6万元,占3.25%;住房保障支出24.25万元,占5.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17.76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审计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45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审计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审计业务培训等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对乡镇审计站的业务的指导、“金审工程”经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4.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9.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80.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苍溪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审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审计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审计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苍溪县审计局机关开展重点项目、重点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指苍溪县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审计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审计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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