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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3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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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县实际,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城区主要街道、广场的清扫保洁及县城区、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全县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4.承担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职责,负责县城区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5.负责城区公厕的管理及监督考核工作。

6.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考核;负责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和健康教育工作。               

7.指导全县城乡环卫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     

8.负责参与城市建设开发和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县环卫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埋头实干,扎实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一是狠抓常态化管理。开展“环卫质量提升年”活动,实行管理内容具体化、管理指标区域化、管理责任网格化、督查问责常态化,开展专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以“清扫保洁制度化、垃圾清运及时化、公厕管理人性化、环卫设施维护常态化、环卫督查标准化”的“五化”标准严格管理,确保清扫保洁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二是狠抓环卫创建工作。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力争2020年我县创建成国家卫生县城,抓好国家园林县城和四川省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三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生活垃圾分类,巩固提升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成果,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配套项目,完成可研规划,“二评一案”,力争2019年9月开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1亿元。四是狠抓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加大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确保我县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五是探索创新垃圾处理费征收。探索乡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机制和方式,规范乡镇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开展农村垃圾处理费征收试点,以多渠道征收解决我县环卫经费投入不足难题。六是加强党建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强化“财”必须自觉服从于“政”的意识。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党建工作与环卫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统筹推进党建各项工作设,持续抓好环卫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环卫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环卫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办公室、财会股、收费股、环卫所、环卫监察中队、环卫车队、治理办(爱卫办)、垃圾处理场。

(二)人员构成

县环卫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工勤)编制36人。离退(职)休人员28人。定额补助1人。其他人员39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268.1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1.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垃圾场渗滤液设备运行经费,县城区面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清扫保洁经费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2268.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8.1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226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18万元,占25.93%;项目支出1680万元,占74.0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8.1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21.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垃圾场渗滤液设备运行经费,县城区面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清扫保洁经费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8.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6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8.1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21.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垃圾场渗滤液设备运行经费,县城区面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清扫保洁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7万元,占2.31%;卫生健康支出19.52万元,占0.86%;城乡社区支出2165.99万元,占95.50%;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占1.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165.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清扫保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2.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9.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8.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3.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清扫保洁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垃圾用车13辆。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备注: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事业运行(项)。指单位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单位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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