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苍溪县就业局主要职能是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失业动态信息监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建立健全“一库九帐”和农村劳动力实名登记入库等公共就业服务信息体系,夯实就业服务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藏区“9+3”学生等特殊群体就业援助活动。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创业。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落实稳就业15条措施。大力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力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作用。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监测预警,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青创+千里巡诊、创业特训营、创业项目推介等活动,做好全省第二届“天府杯”创业大赛苍溪选拔赛工作。
2、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管理规定。按照省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大力推动以川陕甘接合部中心人力资源市场为支柱、以县人力资源市场为支点的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探索创新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模式,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专项培训。完善统一的流动人员档案基础信息库和管理运行平台。完善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推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3、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紧紧围绕“6+2”新型工业、五大生态康养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6+7”现代特色农业培训需要的技能人才。调整职业培训补贴类别、工种和标准,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和劳务品牌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千人家政服务品牌、千人网络创业、千名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扎实推进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开发具有苍溪特色实用技术专项职业能力规范,扩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范围。
4、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继续贯彻落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意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计划,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精准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跟踪掌握农民工、库区移民、去产能职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情况,及时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做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初次就业率达到95%。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0.1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
5、深化浙广扶贫劳务协作。强化与对口帮扶地区劳务协作,进一步提升协作工作质量,实施劳务对接、职业培训、稳定就业、权益维护“四大行动”,积极创建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县。推动帮扶双方互建劳务协作工作站,持续做好已就业贫困劳动者稳岗跟踪服务。落实扶贫劳务协作支持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促进贫困劳动者脱贫。
6、深入推进返乡下乡创业。全面落实《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实施意见》,强化政策宣传,制定责任清单,着力构建“能人+协会+项目”的回引路径,打造一批县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乡镇、示范园(孵化园)。加强项目规划推介,围绕县域优势产业,持续选择、论证、包装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就业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优质创业项目。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转型,提高创业培训质效,同时为返乡下乡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7、大力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着力构建“意愿调查—职业指导—岗位对接—定向输送”精准转移就业路径,提高农民工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开展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农民工转移就业精准需求台账,开展“一对一”职业规划、职业辅导、职业诊断等职业指导,开展定向定点输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7.7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24亿元。
8、全面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推动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 2019 年度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项目计划清单任务,重点开展农民工专列专车、全覆盖走访慰问、亲情团聚、证照办理等专项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机制,在人社服务公共大厅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整合招商局、商会等驻外机构资源,优化布局驻外农民工工作站,制定工作站管理考核办法,切实开展异地维权救助等服务。评选一批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返乡创业明星。开展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专题调研。
9、深入推进就业扶贫。着力抓好就业扶贫十五条政策落地落实。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贫困劳动者 1200人。支持企业建立就业扶贫基地9个、召开专场招聘和“进村入户”送岗活动29场次,促进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 1800 人,推动9个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实体)落地贫困村,引导贫困劳动者在产业链上实现就业增收。整合公益类岗位资源,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195个,拓宽兜底安置渠道。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
就业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离退(职)休人员6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就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2.苍溪县就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苍溪县就业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就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就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440.3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1.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就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344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0.3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就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344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2万元,占4.28%;项目支出3293万元,占95.7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就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40.3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21.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0.3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2万元、农林水支出7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就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40.3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21.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71万元,占76.38%;卫生健康支出5.89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占0.25%;农林水支出798万元,占2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17.49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495万元,主要用于: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和再就业监管工作经费等支出。
3.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2019年预算数为798万元,主要用于:对创业担保贷款实体财政贴息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8.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就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就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就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就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就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就业扶贫工作相关费用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就业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就业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就业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就业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苍溪县就业局机关开展全县就业创业服务的各项补贴等项目支出。
5.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指就业局对创业担保贷款实体财政贴息补助等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