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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4 来源:苍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苍溪县文物管理所是县人民政府兴办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2. 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3.担负着全县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及相关研究、文物宣传出版(等公益服务职责,是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安全生产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采用街头传单、播放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升民众知晓度,增强民众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建好管好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文物工作动态。

二是加大文物安全巡查执法力度。常年开展文物巡查执法,采用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督查整改,确保文物安全,加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置力度;

三是持续推进寻乐书岩、文昌革命旧址申报第八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相关工作。积极寻求全国政协、司法部、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部门的支持,争取申报成功。

四是完成县博物馆内容设计大纲备案和形式设计方案。

五是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公布一批革命文物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争取川陕苏区革命文物保护资金申报及后续工作。

六是实施好文物保护及消防设施项目。完成川陕省苍溪县苏维埃旧址、烟丛寺等八处抢险性保护项目。完成中土观音寺、白山凉桥、徐家祠堂等18处古建筑类文保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

七是编制一批文保单位维修方案和环境整治方案。寻求专业机构编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江寺全面维修设计方案和环境整治方案,报省局评审并争取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经费。编制伏家大院抢救性维修方案,报市局专家评审。

八是做好基本建设领域文物保护工作。积极配合全县基本建设领域的文物调查、考古发掘和保护工作。

九是建立文物安全工作机制,出台苍溪县文物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文物管理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

文管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5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文管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文管所2019年收支总预算67.50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文管所2019年收入预算6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5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文管所2019年支出预算6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0万元,占93%;项目支出5万元,占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文管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5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5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管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5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4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2.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54.4万元,主要用于:文管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管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8.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文管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管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文管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苍溪县文管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文管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文管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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