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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8 来源: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研究拟定全县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措施,制定全县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牵头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指导、考核职责。

4.负责流通行业管理、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培育建设全县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城乡市场;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5.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6.贯彻国家、省、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管理以苍溪县名义在县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负责友好城市商贸活动的发展与合作工作。

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为实现我县商贸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发展加快、总量提高、水平提升”的发展思路:一是全县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5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5亿元,同比增长11.6以上 %;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5500万元,同比增长35 %以上;实际利用外资150万美元,同比增长30%;新增限上批零住餐4家、规上服务业企7家、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3家。二是狠抓商贸业态上档升级。加速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鼓励本地农特产品上线电商平台,新培育知名电商企业、知名电商品牌各5个,创办苍溪红心猕猴桃实体、电商官方旗舰店3个,建成乡(镇)电商服务站4个、村级电商服务点8个。完成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2个,建成重点商贸镇1个、标准化农家超市20个;三是推动内贸流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升级商贸集聚发展示范县和省级光学眼镜出口园建设项目;力促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特色餐饮街项目年底竣工营运,实现汽车小镇项目、中农城投电商物流博览园项目开工建设,力争梨仙湖、江南大酒店、龙山苗木交易市场、临港物流新区项目签订正式招商引资协议;四是助推消费持续增长。积极组织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系列促销活动6场以上,“川货全国行”活动4场以上,组织5家以上企业参加“万企出国门”活动。支持企业在北京、成都、三门等地建立农特名品直销店、连锁店和商超专柜,加强“苍溪造”“苍溪产”产品宣传、推广和市场促销力度,实现扶贫产品销售6000万元以上;五是推动重大项目引进。精选10个左右产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进行深度包装。聚焦成都、浙江、广东等重点区域,与市驻外分局建立联络机制,用活全县派出驻外分局人员,广泛捕捉投资信息,以主导产业为重点,延链补链、精准招商。紧盯中药材加工、天然气综合利用、康养旅游等重点产业,全年引进产业项目36个以上,促进产业招商全面见效。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商务局是一级预算的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

商务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11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商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20.7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商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22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7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商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22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2万元,占54.6%;项目支出100.2万元,占45.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7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7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2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99万元,占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1万元,占5.39%;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占2.03%;商业服务业支出80.2万元,占36.34%;住房保障支出7.15万元,占3.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16.99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商业服务(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0.2万元,主要用于外贸发展专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招商引资、考察调研、向上项目资金争取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商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37.5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商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商务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商业服务(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指中央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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