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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群众工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8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3.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信访工作,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4.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市以上越级访和到县委、县政府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负责落实县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9.指导全县信访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县委群工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消化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规范信访秩序目标,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主题活动。二是突出三个重点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着力开展集中整治进京上访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专项行动。三是不断推进信访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完善信访基础业务,进一步细化明确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各环节业务规范和工作标准,实行痕迹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进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完善县接访大厅、信息中心、安保及后勤保障等软硬件设施,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认真落实“访诉分离”制度,推动机构改革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新成立、合并的部门建立健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责任清单。继续推进“互联网+信访”工作,不断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创新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好《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四周年宣传活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对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建设、信访工作责任、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等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四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完善县、乡信访机构,建强信访干部队伍。积极顺应群众新期待,探索和推广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做法,认真办理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对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简易办,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委群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县委群工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工勤)编制6人。离退(职)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群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县委群工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89.7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增加在职人员3名。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群工局2019年收入预算28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7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群工局2019年支出预算28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3万元,占67.9%;项目支出 93万元,占32.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群工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9.7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增加在职人员3名。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群工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9.7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增加在职人员3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31万元,占86.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万元,占6.8%;卫生健康支出7.32万元,占2.53%;住房保障支出11.39万元,占3.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58.31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群工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93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群工局开展信访宣教、网上信访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信访工作的项目支出。如:信访短信平台信息专项经费、领导信箱办理工作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群工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群工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群工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委群工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委群工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8.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2.18万元,增长16.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委群工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委群工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委群工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县委群工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委群工局机关开展信访宣教、网上信访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委群工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委群工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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