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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9 来源:县林业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协调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6.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7.承担推进全县林权改革,积极实施山区林业综合开发,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8.承担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生产的财政、金融等经济政策,负责全县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
    10.根据本县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城镇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任,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相关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等园林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11.制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全县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管理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争取项目资金495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000万元,招商引资1000万元;管护国有林1.52万亩、生态公益林74.07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2.22万亩,完成低产林改造2万亩;培育林业产业基地3万亩,发展林下种养业2万亩;启动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加快梨仙湖湿地公园建设,推进黄猫垭.三溪口红色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加强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管理;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损失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1‰、3‰以内,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95%以上。全县林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增长10%。主要包括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推进九龙山生态旅游建设。二是着力推进梨仙湖公园建设。三是着力推进三溪口景区建设。四是着力推进林业脱贫攻坚。五是着力推进项目投资促进。六是着力推进绿化全川行动。七是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八是着力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九是着力深化林业领域改革。十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主要包括:局机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县林业和园林调查规划队、陵江中心林业站、东青中心林业站、五龙中心林业站、三川中心林业站、元坝中心林业站、歧坪中心林业站、文昌中心林业站、东溪中心林业站、龙山中心林业站,城郊木材检查站、元坝木材检查站、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1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工勤)编制94人。离退(职)休人员60人。遗属补助14人。其他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经营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798.3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56.2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379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8.32万元,占98.9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万元,占1.0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379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78万元,占36.14%;项目支出2425.54万元,占63.8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58.3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56.2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8.3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2.65万元、农林水支出277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88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58.3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356.2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8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59.32万元,占1.58%;节能环保支出582.65万元,占15.5%;农林水支出2777.89万元,占73.90%;住房保障支出88.88万元,占2.36%;其他支出100万元,占2.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9.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1.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8.7万元,主要用于:天保专职护林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63.9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农户一折通现金补助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761.41万元,主要用于: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73.5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2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项目管理日常工作经费和县城区常年花卉培育项目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88万元,主要用于:低产林改造补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222.62万元,主要用于: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管护、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和专职天保护林员管护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9年预算数为1103.27万元,主要用于: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一折通补助。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农业(项)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低产林改造工作经费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88.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望天观国有林防火通道建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5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苍溪县林业局(含局机关、森防站、中心林业站等二级预算单位15个)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32.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8.63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升、金蝶K3财务软件升级费用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4万元,主要用于涉县城区常年花卉培育采购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林业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林业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县林业局下属林业和园林调查规划队等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依法征收并上缴国库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林业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林业局二级预算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主要用于天保专职护林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农户一折通现金补助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主要用于: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林业局项目管理日常工作经费和县城区常年花卉培育项目经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主要用于低产林改造补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主要用于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管护、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和专职天保护林员管护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主要用于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一折通补助。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农业(项)主要用于低产林改造工作经费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林业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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