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领导县直属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
2、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申报或审批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
3、负责审批县直各部门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撤销和换届,负责做好直属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评先、评优及表彰工作。
4、承担县“双联”办、县驻村帮扶办、县“七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办日常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党建责任,抓好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2、开展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3、开展全县驻村干部培训。
4、组织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七一”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走访慰问机关困难党员。
5、统筹协调和督促县级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双联”、“走基层”、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力做好抓党建促脱贫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直机关工委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县“双联”办,县干部驻村帮扶协调小组办公室、县“七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县直机关工委。
(二)人员构成
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离退(职)休人员6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直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机关工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143.3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0.79万元。主要为了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以及调资。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9年收入预算14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3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9年支出预算14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3万元,占79%;项目支出30万元,占2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3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
县机关工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143.3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0.79万元。主要为了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以及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3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0.79万元。主要为了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以及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57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0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工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工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机关工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3.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79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主要为了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以及调资。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工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机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工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工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工委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工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机关工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