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编制我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资金统筹等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示范区与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和巩固提升。
3.负责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和招商引资。
4.收集汇总全国示范区建设动态,提出推进我县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承担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申报、审核、公示及发布等工作。
6.承担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检查和目标考核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导向,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分级定位、梯次推进、大小衔接、上下协同”,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狠抓产业精准扶贫、农业现代化“两大重点”,强化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三个突破”,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农业资源利用绿色发展、品牌塑造与市场开发、现代科技装备信息推进、农业行业效率提升“五大工程”,强化定力、齐心协力、精准发力,加快形成全县统一布局、各有侧重,着眼长远、阶段达标的工作格局,谱写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新篇章。一是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对已建17个现代农业园区的党委班子,做好培训指导工作,为园区管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认真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才、信息宣传、精神文明等工作。二是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抓好文昌镇权家村、蟠龙村巩固提升工作,完善贫困户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帮扶措施,扎实做好产业改造,确保已脱贫户不返贫。三是继续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2019年继续抓好七彩田园(二)期建设,黄猫园区巩固提升工作。新建亭子现代农业园区,启动鳌渔湾园区规划。四是重点抓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编制项目建设清单,抢抓机遇推进落实,争创省级五星级园区建设。五是持续抓好涉农项目争取。2019年在抓好数字农业试点县项目建设工作的同时,捕捉信息,争取更大更多涉农项目,支持园区建设。六是完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七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是财政全额预算的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
1.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2.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643.9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4.9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64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3.9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19年支出预算64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1万元,占16%;项目支出540万元,占8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3.9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4.9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3.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91万元,其中农林水事业支出8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项目支出5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3.9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44.9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91万元,其中:农林水事业支出82.46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4.07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01款)事业运行(04项)2019年预算数为82.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01款)其他农业支出(99项)2019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园区日常管理及宣传经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05款)生产发展(05项)2019年预算数52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发展。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事业单位(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9年预算数为10.8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2项)2019年预算数为4.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9年预算数为6.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修(护)费、工会经费、驻村工作经费、机关党组活动经费、绩效奖。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下降33%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租用社会车辆0辆,用于公务活动用车的燃油、过路(桥)、租金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及到园区等工作开展。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2.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89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国农区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生产发展(项):指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开展产业扶贫发展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