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辖区内县、乡、村道路的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对农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铆足干劲,全力冲刺,确保圆满完成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各项工作圆满收官。一是深入抓好党建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建引领,指导中心重点工作谋划和部署,把农建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坚决守住纪律红线,确保不发生问题。进一步做好新一轮“下基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听民生、理民事、解民忧,增进与群众感情,提升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交通人铺路石精神,不怕苦不怕累,战高温抗酷暑,努力做好全县农建和质监工作,为建设“美丽苍溪,幸福家园”打好“路基”。二是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工作。积继续推进江南七彩田园至寻乐书岩主干道建设工程及七彩田园次干道建设工程,确保在合同期限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协助县局推进黄猫乡桃花岛至三溪口公路建设工程、三川镇磨滩子桥、窄巷子桥新建工程,确保按时开工,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创建平安工地,确保安全无事故。三是倾力打造示范创建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三年交通大会战”安排部署,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抓手,推动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四是更加注重精准扶贫。着眼2019年“脱贫摘帽”目标,围绕“六个精准”要求,紧盯贫困对象精准发力,着力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产业持续发展,贫困现状持续改善,圆满完成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农建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县农建中心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22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农建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农建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245.86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5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农建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24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8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农建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24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86万元,占91.87%;项目支出20万元,占8.1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农建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5.8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5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8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农建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5.8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0.5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1万元,占10.09%;卫生健康支出9.30万元,占3.78%;交通运输支出196.86万元,占80.07%;住房保障支出14.88万元,占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4.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9.3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2019年预算数为196.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建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5.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建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等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建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农建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农建中心为事业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5.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59万元,增长19.7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费用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农建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农建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农建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县农建中心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农建中心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农建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