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贯彻实施。
2.制定本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布置和实施季节、特殊时期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辖区通航水域的巡查工作。对辖区水域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按规定实施处罚或采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停止作业、拆除动力装置等强制措施。接受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委托作出或者实施相应海事行政强制措施,排查和上报县级水上重大事故隐患,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4.负责港口建设、管理、计划统计等港口管理工作,审批港区使用岸线,负责港埠经营的监督管理。
5.负责辖区非机动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负责辖区非机动船船员服务簿签发工作,负责辖区船员违法记分的实施工作。
6.负责全县船舶技术管理,包括船舶检验发证、船舶设计图纸审查、船舶修造业管理、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审核及船舶交易监督管理。
7.负责对辖区通航水域的船舶实施、船舶安检工作;负责辖区通航水域船舶进出港签证工作;负责辖区船舶登记的受理前审查工作;负责船舶污染水域防控;负责水上安全管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发布航行通告。
8.指导全县有船乡镇建设,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杜绝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2.切实将“人盯船”责任落到实处。
3.续开展水上交通专项行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4.切实配合广元腾胜港航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年度节点任务。
5.做好石灶乡石人村脱贫帮扶工作、红花村巩固提升工作,确保2019年度脱贫验收过关。
6.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渡口、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理。
7.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确保我处风清气正和高效廉洁。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地方海事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海事处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1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补助6人。其他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海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
2.海事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海事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海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海事处2019年收支总预算274.5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7.13万元。主要是2018预算调整(在职人员调标工资)、住房公积金及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2019年收入预算27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4.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2019年支出预算27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52万元,占89%;项目支出30万元,占1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4.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4.52万元;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3.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4.5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7.13万元。主要是2018预算调整(在职人员调标工资、住房公积金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5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7万元,占4%;交通运输支出223.53万元,占82%; 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93.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码头、渡船安全监管、海巡艇运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及管理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5.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广告宣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是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3.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6.14万元,增长17%。主要是2018预算调整(在职人员调标工资)、住房公积金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