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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30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等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抓好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和适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中层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会代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所人员思想政治觉悟,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强化政纪法规意识,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深入推进行风建设,严格按制度管事管人,纠正和查处不良问题,弘扬正气,彰显正能量,在全所大力营造注重学习、勤奋工作、团结进取的良好氛围。

2、强化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资格培训;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3、落实源头治超目标任务。源头治超工作是运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源头巡查力度,认真落实“一超四究”和“黑名单”制度。建立长效治超的联动机制,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源头治超专项治理活动。

4、加强维修和驾培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大维修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市场秩序和经营资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驾培学校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设培训点和从事其它非法驾培活动的违法行为,净化驾培市场。

5、打击非法营运,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大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群众作用,畅通举报投诉热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打击“黑车”意识;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领导带队和分片包干相结合的方式,对车站、医院、宾馆、市场周边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无证经营的车辆进行重点打击,有力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工勤)编制10人。离退(职)休人员12人。遗属补助1人。其他人员47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收支总预算712.6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收入预算71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2.6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支出预算71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7万元,占62.11%;项目支出270万元,占37.8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2.6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2.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49.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2.6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67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6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12.7万元,占1.9%;交通运输支出649.22万元,占91%;住房保障支出18.49万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379.22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27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开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交通运输工作的项目支出。如:道路运输执法监管、道路运输市场整治、特殊人群乘座公交车补助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8.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2.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9.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5.32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开展特殊人群乘座公交车补助、道路运输市场执法监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交通运输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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