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基本职能
本单位基本职能是:宣传贯彻《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细则》、《规定》和有关地方性路政法规,对公路沿线的单位的个人进行爱路护路教育;负责本辖区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筑,电(光)缆埋设、穿跨越公路、平交道口、广告牌的控制、审核、上报许可事宜及负责辖区内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工作;负责国、省、县道路安防设施维护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细则》、《规定》和其他有关地方性路政法规的违法行为,保护公路产权;按规定上交缴纳公路损坏(害)赔(补)偿及罚款等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提升队伍形。
2. 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
3. 加强监控区的整治力度和路产路权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4. 结合“三基三化”试点工作的开展,搞好基层站点建设。
5. 与公安.水务等职能部门联合治超机制还不完善,需进一步充分的协调,打好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攻坚战。
6.脱贫攻坚重点围绕负面清单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工勤)编制8人。离退(职)休人员5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65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9年收支总预算533.1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9年收入预算53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3.1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9年支出预算53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89万元,占62.11%;项目支出161.58万元,占37.8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3.1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3.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7.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3.1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17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0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8.41万元,占1.9%;交通运输支出487.78万元,占91%;住房保障支出13.46万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487.89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487.89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开展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交通运输工作的项目支出。如:路政执法监管、双超治理、安防设施建设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3.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6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3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3.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38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开展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交通运输工作的项目支出。如:路政执法监管、双超治理、安防设施建设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公路路政管理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