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含武警)、城镇居民、灾区、缺粮贫困地区、退耕还林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制定粮食定购、销售限价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流通设施建设。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完成中国好粮油项目的建设。
2、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业务指导工作。
(1)保持现有县级储备粮规模。
(2)完善各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机制,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合格。
(3)完成社会粮食收购、粮食销售、油菜收购、食用油销售目标任务。
3、规范行权运行,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执法案件办结率达100%。
4、完成工业总产值市县目标任务。
5、国有独资、控股粮食企业、民营粮食企业完成市县利税目标任务。
6、辖区内粮油企业(经营户)粮油统一质检面达到80%以上;网上粮油交易(备案)面达80%以上。
7、进一步做好国有独资、控股粮食企业改革后续工作,规范企业运行。
8、做好项目建设和争取资金工作。
9、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服务承诺,努力构建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机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工勤)编制0人。离退(职)休人员39人。遗属补助7人。其他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部门预算
2.苍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苍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20.5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4名人员退休导致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收入预算12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5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支出预算12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9万元,占83.41%;项目支出20万元,占16.5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20.5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4人导致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6.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万元,占7.65%;卫生健康支出9.43万元,占7.82%;住房保障支出5.27万元,占4.3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6.66万元,占8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6.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粮食产业发展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9.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项目费用20万元,主要包括:粮食行政执法经费5万元,粮食企业改制经费2万元,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经费3万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经费5万元,粮食市场监管补助经费 2万元,粮油产业发展项目工作经费3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4.1万元,减少16.66%。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4人导致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