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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31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2). 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4).依法履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中央、省、市属在苍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依法履行全县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情况。

(9).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苍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把握关键抓落实,确保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一)继续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始终绷紧政治建设这根弦,确保党的集中领导。。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推进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三是用好政治标准、政治功能、政治引领三把尺,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四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一是全力抓好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期间安全稳定。二是持续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实行精准监督管理。三是全力推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加快推进全县“双控”体系建设,确保至2019年底,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四是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三项行动,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五是扎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综合预警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六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社区建设等工作,夯实基础管理。

(三)强力推进脱贫攻坚。2019年,我局将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县摘帽”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帮扶人员,压实帮扶责任,严格按照村“一低五有”户“一超六有”的标准,继续在土坯房改造、产业发展上精准施策,确保贫困户的持续增收,做实做细政策宣传和感恩教育,达到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两个满意”。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安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安监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工勤)编制12人。离退(职)休人员1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

2.苍溪县安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苍溪县安监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0.65万元。苍溪县安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72.25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3.4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安监局2019年收入预算37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安监局2019年支出预算37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25万元,占85.22%;项目支出55万元,占14.7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安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2.2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3.4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0.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2.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3.4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2万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11.45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占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0.65万元;占8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1.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8.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2019年预算数为310.65万元, 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安监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增加5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4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抢险、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安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安监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苍溪县安监局2018年5月经广元市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批准购置4台特种专业技术车辆运行费用有待解决。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苍溪县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1.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6.46万元,增加61.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警平台系统运行费用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安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苍溪县安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苍溪县安监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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