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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31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指导、联络、协调、服务我县各文艺家协会和文艺工作者,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是组织召开县文联工作会,组织和推动各艺术门类的学术研究活动,促进我县学术交流。

三是制定组织和实施我县重大文艺活动和创作规划,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社会生活,加强艺术实践,培养文艺优秀人才,出文艺精品,为我县经济和文明建设服务。

四是搞好我县文艺理论研究工作,办好《梨花雨》杂志,指导各协(学)会,不断发现培养扶持文艺新人;组织实施我县各类文艺评奖活动;表彰奖励我县各类优秀文艺成果,促进文艺的不断繁荣。

五是加强与我县各协(学)会、文艺界人士和兄弟县文联的联系,积极开展文艺交流活动,利用文艺人才优势,开发利用文艺资源,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文艺繁荣和经济的发展,提高苍溪知名度,充分发挥文联的作用。

六是维护宪法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合法权益,开展维护作家、艺术家知识产权等正常权益工作;

七是加强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与文艺界的民主协商和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县文艺事业。

八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文艺培训。开办“苍溪文艺大讲堂”,拟定每季度开展一次文艺培训活动。

二是抓好文艺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计划全年开展3-4次文艺交流活动。

三是抓好采风创作。围绕县委、政府主抓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农业园区建设、旅游开发等开展采风创作活动。梨花节期间,邀请省内知名书画家,到苍溪开展采风创作交流活动。

四是抓好展览活动。组织县美术家协会会员开展一次写生创作活动,举办一次写生作品展。

五是抓好重点作品创作。牵头抓好“水墨苍溪.醉美梨乡,古今百诗百画”美术作品创作生产,并编辑出版。积极引导文艺协学会及其会员积极创作文艺精品,参加各级文艺组织举办的展览、比赛等活动,冲刺“五个一工程”和“巴蜀文艺奖”等重大奖项。

六是积极开展文艺惠民。坚持开展春节期间写春联、送春联的活动;坚持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送文艺进校园、农村、社区、企业等活动。

七是搞好文联换届。

八是办好文联会刊《梨花雨》和“苍溪文艺网”。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文联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

县文联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工勤)编制0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2019年收支总预算58.1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文联2019年收入预算5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文联2019年支出预算5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2万元,占72.47%;项目支出16万元,占27.5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文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1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6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5万元,占85.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万元,占7.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万元,占2.67%;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占4.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3.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协学会活动、《梨花雨》办刊、“苍溪文艺网”网络建设和维护、文艺活动等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文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文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无下属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无公务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文联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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