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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31 来源:县水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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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苍溪县水利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苍溪县水利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3.苍溪县乡镇水库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附表4.苍溪县乡镇水务管理站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特别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资源信息、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堤防建设;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及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小型水电站管理。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宣传、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承担苍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排涝、抗旱工作;按规定负责江河湖泊和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县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指导全县重大水利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利局2019年主要工作

1.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面完成乐园水库枢纽和补水工程建设;扎实高效推进高干渠建设;完成管理房及附属工程建设;积极妥善解决枢纽和补水工程延期纠纷。二是完成白桥水库建设并完工验收。三是完成西官、二郎关水库的竣工验收工作。争取储备文家角河湖连通水源配套工程。

2.乡镇供排水工程。推动永宁、东青、文昌镇等场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底全面完成《三年推进方案》计划任务。

3.水利脱贫攻坚项目。完成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以及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审查、预算编制、组织实施、财政评审、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完成2019年全县脱贫摘帽任务,使贫困户饮水安全达到100%。完成白驿镇岫云园区水利扶贫项目扫尾工作。

4.农田水利项目。完成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完工并验收。开工建设53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老鸱山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田间管网部分建设。推进白桥水库、闫家沟水库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5.水土保持项目。争创老鸱山省级水保科技示范园;在陵江、东青实施国家水保重点工程。

6.堤防工程。开工建设桥溪乡堤防工程、元坝镇堤防工程。完成百利新区7公里堤防建设的可研设计审批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完成张家坝堤防工程初步设计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3个。主要包括:水利局机关、苍溪县水政监察大队、苍溪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苍溪县抗旱服务队、陵江水务管理站、东青水务管理站、五龙水务管理站、龙王水务管理站、元坝水务管理站、歧坪水务管理站、文昌水务管理站、东溪水务管理站、龙山水务管理站、白桥水库管理处、文家角水库管理处、闫家沟水库管理处、大洋沟水库管理处、乐园水库建设管理处、双丰水库管理站、印合水库管理站、东方红水库管理站、三林水库管理站、红旗水库管理站、长征水库管理站、三叉沟水库管理站、铧厂沟水库管理站、文林水库管理站、嘉陵水库管理站、四槽沟水库管理站、红星水库管理站、团结水库管理站、富强水库管理站、红卫水库管理站、立新水库管理站、韩家湾水库管理站。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5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工勤)编制129人,离退(职)休人员79人,遗属补助9人,其他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

2.苍溪县水利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苍溪县水利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4.苍溪县乡镇水库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5.苍溪县乡镇水务管理站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水利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0274.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49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预算6373万元;二是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万元;三是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33万元(专项经费)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前三项2018年没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水利局2019年收入预算102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9.4万元,占80.3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万元,占19.4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万元,占0.1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利局2019年支出预算102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4万元,占17.73%;项目支出8453万元,占82.2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59.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51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林水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预算6373万元;二是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万元;三是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33万元(专项经费)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前三项2018年没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31万元、农林水支出786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06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59.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51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6453万元及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33万元(专项经费),2018年没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7万元,占1.92%;卫生健康支出78.31万元,占0.76%;农林水支出7866.86万元,占76.68%;住房保障支出117.06万元,占1.14%;其他支出2000万元,占1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9年预算数为197.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3.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19年预算数为55.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行政运行(01项)2019年预算数为401.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贴、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5. 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9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项)2019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 2018-2019安全饮水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生产发展(05项)2019年预算数为5573万元,主要用于: 2018-2019扶贫产水配套建设(川财农〔2018〕213号)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04项)2019年预算数为408.9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水务管理站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贴、奖励金、办公费、商品服务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水利工程与维护(06项)2019年预算数为603.6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水库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贴、奖励金、办公费、商品服务支出。

10.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17.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5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较)2018年预算下降44.4%。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较)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水利局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水利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财政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提高和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增加。

乡镇水务站与乡镇水库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水利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水利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基金预算收入也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水库事业单位开展灌溉及生活供水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2019年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水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乡镇水务站及水库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水务局机关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用于2018-2019安全饮水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用于2018-2019扶贫产水配套建设项目支出。

1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为2018-2019产水配套建设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用于乡镇水库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用于乡镇水务站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  特别说明

因机构改革,苍溪县水利局三定方案至今未出台,经请示县财政局业务管理股室同意,其单位基本职能部分仍按原职能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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