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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02 来源: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 

4.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5.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7.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 

9.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和国内外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流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履职担当,环保新格局加速形成。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二是严格责任落实,三是强化考核运用。 

2.聚焦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认真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向纵深推进。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四是全力推进污普工作,五是狠抓项目争取工作。 

3.突出问题整改,环保督察各方满意。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痛下决心、逗硬整改,做到了督察组满意、县委县政府满意、大多数群众满意。 

4.坚持严管严控,环境风险防控有力。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工作举措,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区域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一是加强源头预防,二是强化过程管理,三是坚持结果严惩,四妥善应急处突,五是助推科学决策。 

5.强化教育引导,环保宣传亮点纷呈。坚持以“一报一台一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为载体,通过举办“6.5”世界环境日宣传、“一木环保”校园公益、“环境与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向全县200多名退休老干部汇报环保工作,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对环保工作专项视察、调研等形式,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保监督治理,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更加浓厚。 

6.全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持续在精准施策上加大力度,在精准推进上加快速度,在精准落地上加紧进度,全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是深入开展“三同三进”活动。二是全面完善村组基础设施。三是全力筹措落实扶贫资金。四是持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 

7.从严管党治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全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苍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83.5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3.73万元,增长1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6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4.85万元,占97%;其他收入29万元,占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1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85万元,占37%;项目支出1024.08万元,占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9.2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37万元,增长1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25.81万元,增长6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415.33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77万元,占4%;医疗卫生支出21.11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44.22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37.43万元,完成预算87%。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9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0.75万元,完成预算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度建设,当年未完工,项目资金未全部支付。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168.60万元,完成预算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度建设,当年未完工,项目资金未全部支付。 

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预算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度建设,当年未完工,项目资金未全部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7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03万元,占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0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5.06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业务、调研检查、环保督察、执法检查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0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普查、环保督察、执法检查、环境纠纷信访处理、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32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业务、污染源普查、环保督察、上级检查调研增多。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6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2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环保督察、专项检查、调研等3.86万元;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监测及上级监测质量检查等3.79万元,污染源普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核查1.55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2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本部门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交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等方面开展自评,本部门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2分,但在预算执行进度方面还存在不及时的问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良好,专款专用,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达到了预先绩效目标的要求,项目支出绩效整体良好,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4.60万元,执行数为168.60万元,完成预算的82%。该项目属跨年度实施项目,计划完成时限2019年12月。通过项目实施,2018年完成了2个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项目,10个砖瓦行业环保整治项目,20个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1个秸秆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上述已完成项目均通过了合格验收并投入运行,使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报帐不及时,未按预算年度列支报帐。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大项目执行力度,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实现支出,不跨年度。 

2.嘉陵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龙洞乡茅坪村等17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饮用水源地、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整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污染治理资金投入较少,农村环境污染现状难以得到彻底解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3.嘉陵江流域国考水质断面监测站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115%。通过项目实施,在苍溪县云峰镇木梁村十组完成了苍溪县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房屋及配套设施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发生变更,项目超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编制工作,严格按预算执行。 

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96%。通过项目实施,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全县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发现的主要问题:报帐不及时,未按预算年度列支报帐。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大项目执行力度,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实现支出,不跨年度。 

5.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监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40万元,执行数为17.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喝上放心的饮用水,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属于每年需要开展的常规工作,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力争将该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4.60万元 

执行数: 

168.6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4.6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68.6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2个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项目,22个砖瓦行业环保整治项目,20个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1个秸秆焚烧综合利用项目。 

完成了2个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项目,10个砖瓦行业环保整治项目,20个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1个秸秆焚烧综合利用项目。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专项整治行业个数 

45个 

33个 

质量指标 

验收达标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2019年12月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 

204.60万元 

168.6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使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提高生活质量 

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提高生活质量 

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提高生活质量 

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嘉陵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0万元 

执行数: 

1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对龙洞乡茅坪村等17个村的饮用水源、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其他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完成了对龙洞乡茅坪村等17个村的饮用水源、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其他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庄环境整治个数 

17个 

17个 

质量指标 

验收达标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效 

2018年10月 

2018年10月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 

120万元 

12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提高生活质量 

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提高生活质量 

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提高生活质量 

生态效益 

全面推进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嘉陵江流域国考水质断面监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万元 

执行数: 

6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9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在苍溪县云峰镇木梁村十组建成一座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完成苍溪县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自动站建设个数 

1个 

1个 

质量指标 

符合自动站建设技术规范要求,通过验收达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效 

2018年10月 

2018年10月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 

60万元 

69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实现数据共享,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00% 

100%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0万元 

执行数: 

7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7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2.掌握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3.建立健全全县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4.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1.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2.掌握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3.建立健全全县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4.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移动源、生活源等五大源普查对象入户调查数据的采集、汇总、审核 

≧781个 

≧1694个 

质量指标 

通过各级普查办的审核验收 

≧95%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效 

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 

≤80万元 

77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摸清我县各类污染源分布及排污量产生情况,为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更为精准的分析和决策依据 

100% 

100%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监测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40万元 

执行数: 

17.4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7.4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7.4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县城饮用水源、大洋沟备用水源及全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监测 

 完成县城饮用水源、大洋沟备用水源及全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监测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监测点位 

38个 

38个 

质量指标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 

17.40万元 

17.4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确保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饮用水 

确保饮水安全 

饮水安全 

生态效益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五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嘉陵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嘉陵江流域国考水质断面监测站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监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苍溪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99万元,比2017年增加78.04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多,环保督察力度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苍溪县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9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县城、大洋沟及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药博园排污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国考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污普入户调查技术服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环境监测业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环境监测经费的缺口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医疗保险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住房公积金。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2018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2018年用于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监测站实验室运行经费及开展专项工作经费。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本单位2018年国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经费和水污染防治资金等。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本单位2018年省控网络例行监测工作经费和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等。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本单位2018年五龙三会村环境整治项目经费。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下属二级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下属两个事业单位财务均未单独核算。 

纳入苍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和国内外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共有在职职工50人,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30人,事业人员20人。退休职工2人,遗属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6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4.85万元,占97%;其他收入29万元,占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1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85万元,占37%;项目支出1024.08万元,占6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生态环保工作“走在前列、做出表率”的总目标,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力推动“蓝天、碧水、净土、宁静”四大行动,紧扣“2344”发展方略,把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明显增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削减,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完成情况:脱贫减贫目标全面完成,全力履职担当,环保新格局加速形成,聚焦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完成全县46家加油站的双层油罐改造或防渗池的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全面完成禁养区调整优化;全年争取环保专项资金1322.60万元,超目标任务的165%;全面启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清查五大源1512个,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和清查建库工作;积极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全省水质生态补偿监测和跨界断面监测、纠纷监测、应急监测等,全年出动监测人员800余人次,出具监测报告200余份,报送监测数据8200余个。 

1.报送时效。我局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报年度预算的会议及文件要求,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合理谋划,科学测算,规范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报表并及时报送,从未发生迟报现象,并按规定时限在苍溪门户网公开部门预算及相关报表。 

2.编制质量。严格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切实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结果应用评价。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硬化预算约束,严肃财政纪律,有效防控财政和债务风险。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3.预算执行。我局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不存在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嫁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未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不存在滥发工资、奖金、补贴等问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决算,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上报,不存在决算报表数据与财务账不一致等问题,并按规定公开部门决算,不存在决算公开数与决算报表数或财务账不一致等问题。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要求和相关程序,合理规划编制专项预算,科学分配,建立健全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到项目完成,涵盖项目规划、组织实施、控制和评审的各项制度。强化绩效目标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对项目的各个发展阶段进行有效管理和目标控制,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提供保障,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我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违规违纪等现象发生。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建立预算结合机制。通过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相结合的机制,逐步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减少对绩效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的项目,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2.建立绩效报告机制。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3.建立绩效问责机制。我局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作为行政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规行为,予以问责。落实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2018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执行情况良好,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有待进一步细化;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保障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监督管理,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附件2-1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来源为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04.60万元,实施内容为: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项目2个,砖瓦行业环保整治项目22个,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20个,秸秆焚烧综合利用项目1个。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严格审核、规范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高效性,发挥专项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达到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良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总体方案(2017-2019年)》《四川省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科学规范编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资金分配严格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广财建〔2018〕45号)文件执行,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2018年7月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4.60万元(苍财建〔2018〕41号),专项资金全部足额到位。截止2018年底共完成了2个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项目,10个砖瓦行业环保整治项目,20个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1个秸秆焚烧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项目均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支付项目资金168.60万元,占总投资82%。剩余资金按项目完成进度拨付。 

(3)财务管理情况。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务处理及时规范,会计核算规范。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申报、审核、使用和监管程序,确保资金使用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使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不超标准使用。 

(4)组织实施情况。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项目管理制度,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定期现场检查监督和进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安全、按期、高质量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绩效 

通过该项目实施,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报帐不及时,未按预算年度列支报帐。 

四、相关措施建议

继续加大项目执行力度,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实现支出,不跨年度。 

附件2-2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嘉陵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嘉陵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经费来源为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20万元,实施内容为:对龙洞乡茅坪村等17个村的饮用水源保护地、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其他环境进行整治。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严格审核、规范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高效性,发挥专项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达到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良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嘉陵江流域(广元段)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流域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科学规范编制嘉陵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资金分配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总体要求,结合我县环境保护现状,科学合理制定分配方案,2018年主要完成对龙洞乡茅坪村等17个村的饮用水源保护地、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其他环境进行整治,专项资金共计120万元。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2017年10月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嘉陵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20万元(苍财建下〔2017〕28号),专项资金全部足额及时到位。2018年2月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3)财务管理情况。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申报、审核、使用和监管程序,确保资金使用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使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不超标准使用。 

(4)组织实施情况。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项目管理制度,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定期现场检查监督和进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安全、按期、高质量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绩效 

通过该项目实施,对乡村饮用水源地、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进行整治,确保饮水安全,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污染治理资金投入较少,农村环境污染现状难以得到彻底解决。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附件2-3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嘉陵江流域国考水质断面监测站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嘉陵江流域国考水质断面监测站建设项目经费来源为上级环保专项资金60万元,其中:省级30万元,市级30万元。实施内容为:在苍溪县云峰镇木梁村十组新建一座苍溪县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配套设施建设。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严格审核、规范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高效性,发挥专项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达到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良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加快推进我省国考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动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体系,全面完成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丄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762号)要求,科学规范编制嘉陵江流域国考水质断面监测站建设项目。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资金分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18〕27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本级排污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广财建〔2017〕141号)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万元和市级环保专项资金30万元,分别于2018年8月、2017年12月全部足额到位。该项目于2018年10月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2018年11月完成项目审计,项目实际完成投资69万元,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3)财务管理情况。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申报、审核、使用和监管程序,确保资金使用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使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不超标准使用。 

(4)组织实施情况。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项目管理制度,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定期现场检查监督和进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安全、按期、高质量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绩效 

通过该项目实施,可以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管理需要和社会公众期待,自动监测具有连续、实时、全天候等优势,能及时预警和防范水环境风险,进一步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实现数据共享,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发生变更,项目投资超预算。 

四、相关措施建议

强化项目编制工作,在全面、细化、量化上下功夫,提高预算执行水平。 

附件2-4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经费来源为省级普查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其中:省级普查专项资金2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0万元。实施内容为:对全县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五大类污染源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全县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严格审核、规范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高效性,发挥专项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达到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良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科学规范编制苍溪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资金分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18〕27号)要求执行,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2018年4月省财政厅下达我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资金20万元(川财建〔2018〕27号),县财政配套资金60万元,共计80万元,专项资金全部足额到位。截止2018年底共支付普查资金77万元,占总预算96%。 

(3)财务管理情况。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务处理及时规范,会计核算规范,专款专用,严格支出审核把关,合理调度资金,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3.项目绩效 

截止2018年底共完成了1694个污染源的普查对象数据采集、分析和汇总工作,掌握了全县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情况以及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了全县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报帐不及时,未按预算年度列支报帐。 

四、相关措施建议

继续加大项目执行力度,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实现支出,不跨年度。 

附件2-5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监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监测项目经费来源为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7.40万元。实施内容为:县城饮用水源、大洋沟备用水源及全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监测。监测点位共计38个。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严格审核、规范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高效性,发挥专项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达到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良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加快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监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我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时提供技术支撑,保障饮用水安全。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资金分配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执行,分配科学合理。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于2018年11月全面到位,该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机构实施,总投资为17.40万元。2018年12月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3)财务管理情况。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务处理及时规范,会计核算规范,专款专用,严格支出审核把关,合理调度资金,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4)组织实施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按期、高质量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绩效 

通过该项目实施,完成了县城饮用水源、大洋沟备用水源及全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地共38个点位的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达标率100%。通过项目实施,能及时预警和防范水环境风险,进一步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喝上放心的饮用水,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属于每年需要开展的常规工作,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力争将该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确保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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