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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03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负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乡镇规划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民用燃气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以“作风纪律”为抓手,推进城管队伍建设 。通过强化学习教育、问题整改、督查考核、工作落实等措施,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伍。二是以“五乱治理”为重点,优化市容环境秩序。重点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工地乱象、餐饮油烟污染、校园周边环境、违法广告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三是以“查违控违”为目标,加大违建查处力度。完善违建防控机制,加大违建查处力度。健全“日巡查周报告”制度,落实定位监管责任,同时对新增违建做到“拖砖就问、下脚就拆、砌墙就推”和“举报就查”,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四是以“安全运行”为要务,强化燃气行业监管。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安全业务培训,确保了全年燃气安全零事故发生。五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妥善处置信访投诉。全年处热线电话投诉4000多件次,办理信访回复400多件,办结率100%,做事“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六是以“唯此为大”为理念,聚力脱贫攻坚工作。积极配合石门乡和中梁村两委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推进了该村“美丽渔村”创建,在帮扶村中开展“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文明评选工作,从单位工作经费中挤出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94.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8.11万元,增长32.43%。主要变动原因是归还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工程款,2017年及以前年度工资、绩效借款以及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8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9.98万元,占86.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49万元,占13.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8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79万元,占89.27%;项目支出116.49万元,占10.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4.6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8.11万元,增长32.43%。主要变动原因是归还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工程款,2017年及以前年度工资、绩效借款以及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5.17万元,增长17.6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01万元,占4.75%;医疗卫生(类)支出20.34万元,占2.1%;住房保障(类)支出20.07万元,占2.07%;城乡社区(类)支出882.37万元,占91.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68.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费(项):支出决算为2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8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完成预算55.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9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2.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执勤执法车6辆、特种行业车辆(清障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完成预算3.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3万元,增长46.43%。主要原因是周边县市城市管理部门考察学习增多,主要用于接待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绵阳市游仙区城管局考察学习公务接待费1200元,广元市城建处燃气安全检查公务接待费750元,旺苍县城管局学习考察公务接待费1100元,青川县城管局考察学习公务接待费1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6.4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保障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6.49万元,执行数为116.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顺利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彻底改变了县城南出口的形象,提升了城市品味,群众认可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需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 

预算单位 

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6.49万元 

执行数: 

116.4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6.49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6.49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原安装的路灯进行拆除,新建玉兰灯28套,混凝土包管1520米,铜芯电缆1400米,配电箱1台。 

如期完成对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原安装的路灯的拆除,新建玉兰灯28套,混凝土包管1520米,铜芯电缆1400米,配电箱1台。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拆除原安装路灯,新建玉兰灯,铺设管线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内容 

工程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合格率达100% 

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均达到100%,合格。 

时效指标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按期完成 

按时完成,并交付使用。

成本指标 

工程总价116.49万元 

工程总价≥116.49万元

经竣工核算,工程造价116.49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通过路灯改造,达到节约高效 

用电量下降5% 

实际用电量下降约6% 

社会效益 

通过工程建设,改变该道路通行条件 。

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改善,品质提升。 

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改善,品质提升。

生态效益 

提升道路照度 

道路亮度提升 

道路亮度提升 

可持续效益 

方便群众出行,提升城市品位 。

良好 

良好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98%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项目《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61万元,比2017年增加41.13万元,增长18.83%。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业务工作量剧增以及人员增多,导致相关经费等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费(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市容市貌管理、违法建设整治、燃气监管和查处等各项工作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西城中队、东城中队、江南中队、建管中队、陵江中队、燃气中队、违法停车处理室。

(二)机构职能

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为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乡镇规划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民用燃气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人员概况

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18年有在岗参公编制15人,机关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4人,临时人员82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收入109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9.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8.2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108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79万元,项目支出116.4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公务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因公出国、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2018年无专项预算。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完成预算的55.04%。

(2)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保障了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工作的正常运转,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3.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8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勤奋工作,创先争优,通过全年不定期的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城市环境、建筑市场秩序、燃气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完成预定目标,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2018年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苍溪县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由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作为建设单位,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原安装的路灯进行拆除,新建玉兰灯28套,混凝土包管1520米,铜芯电缆1400米,配电箱1台,项目总投资116.49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15年11月1日底前全面完工,建成后对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条件作出改善,为周边照明带来便利,同时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本部门对项目有关资料进行核查、了解,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认真分析衡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运行是否可持续等,并进行了实地查看,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核查。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目标内容 

决策过程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资金分配 

分配办法 

分配结果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到位率 

到位时效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财务管理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管理制度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产出质量 

产出时效 

产出成本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 

可持续影响 

服务对象满意度 

总分 

100 

100 

100 

98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15年9月21日,苍溪县发改局下发《关于下达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苍发改投资〔2015〕175号文件),2015年9月21日县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下发《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报告》(评字〔2015〕208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评审确定。该项目为政府招标采购项目,相关采购程序符合规定。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由县级财政解决资金116.49万元,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苍溪县财政局下达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财政专项资金116.49万元(苍财综〔2018〕60号)并到位。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本部门立即向施工方进行了支付,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本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了违规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工程款的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圆满顺利完成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工程B3段建设项目,县城监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领导、监督和总体管理。在项目实际建设中设立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工程中项目经理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监督工程建设,汇报项目建设情况。承建方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具体建设,下设项目进度计划组、质量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对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原安装的路灯的拆除,新建玉兰灯28套,混凝土包管1520米,铜芯电缆1400米,配电箱1台。经验收,所有建设内容均符合国家标准,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未超出预算。

(2)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了高速公路至嘉陵江大桥段道路景观照明条件,为周边照明带来便利,提升了县城南出口的形象和城市品位。同时,所安装的路灯到达节能高效的目的,用电量下降6^%左右。通过走访调查,该项目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

三、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项目经费支出使用加强了本部门对城市环境秩序的管理力度,提升了城市环境。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些工作还需要改进,主要问题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量的复杂性,项目部门具体事项的计划编制不够精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偏差。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以拓展工作思路。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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