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苍溪、法治苍溪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网络媒体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维稳措施落实,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深入开展对敌斗争。严防敌对势力的颠覆、渗透、窃密等破坏活动,认真开展反恐防暴等专项行动,不断夯实人民防线基础工作,有效防御各种敌对势力活动,确保我县无重大政治事件、重大涉恐涉暴案(事)件发生。
加强依法治访。加强“两平台一信箱”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接待日制度、包案化解制度,常态化坚持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
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科学制定预案,第一时间主动应对,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2.基层基础夯实,平安建设深入推进
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常态化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重要时段、重要节点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组织开展“枫桥经验”学习宣传和“民转刑”命案防范专项行动。
积极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强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已完成39个乡镇、85个社区、261个村的综治中心建设。
强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把“雪亮工程”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智慧城市建设相结合,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将建设重点放在治安形势相对复杂的城乡结合部和城镇背街小巷、“三无”院落、治安盲点,全年共建成“雪亮工程”村社区132个。
做实做细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家喻户晓;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加强县乡村三级专(兼)职巡防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落实了“红袖标”治安巡逻队伍常年在城镇、社区重点部位、主要街道开展巡防,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强化治安满意度测评工作。设立6012340治安满意度测评调查电话,常态化开展公众安全感和基层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调查。
3.专项行动有力,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一是组织开展了“百日治乱”专项行动。二是开展了寄递行业监管专项治理。三是开展了“净网”“清源”等专项行动。四是开展禁毒防艾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专项斗争开展。
4.强素质抓创新,政法工作上档升级
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抓能力素质提升。二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大胆探索推动工作创新。一是创新巡回审判模式。二是“放管服”改革有新作为。三是创新项目不断巩固提升。“调裁审”联动机制落地生根,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CCTV12频道进行了播报。
5.真帮实扶到位,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完善。三是加快公益事业发展。四是推进乡风文明改变。五是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不出现返贫现象。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785.25万元,支出总计785.2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443.09万元,增长129.50%,支出增加202.87万元,增长34.8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扫黑除恶工作、政法三级网络运行维护以及网格化监管中心平台建设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0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8.79万元,占98.70%,其他收入9.22万元,占1.3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8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46万元,占60.64%;项目支出270.36万元,占39.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6.04万元,支出总计776.0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47.47万元,增长23.46%,支出总计增加193.66万元,增长33.25%。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扫黑除恶工作、政法三级网络运行维护以及网格化监管中心平台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4.44万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扫黑除恶工作、政法三级网络运行维护以及网格化监管中心平台建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2.47万元,占86.26%;公共安全支出(类)43.59万元,占6.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9万元,占3.71%;医疗卫生支出8.15万元,占1.19%;住房保障支出17.12万元,占2.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6.82万元,完成预算206.7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592.47万元,完成预算205.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扫黑除恶工作、政法三级网络运行维护以及网格化监管中心平台建设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25.4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8.1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数为17.1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65.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4万元,占65.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4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车辆改革取消单位公务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4万元,完成预算6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2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94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并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设施顺利,管理规范,达到了预期目标,实现了协作部门满意、管理对象满意、社会公众满意。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和网格化服务管理2个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1.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9.25万元,执行数为14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集中安全高效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涉案财物放置时间过长,致使集中管理成本增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政法各单位加快案件办结力度,及时处置涉案财物,降低集中管理费用。
2.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7.25万元,执行数为10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在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以及治安隐患排查“三项”社会管理重点工作到位,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为推动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村社区个别网格员责任心不强,网格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二是电信网络服务有时还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乡镇对村、社区网格员的管理,达到信息录入及时准确。二是加强与电信部门的协调,确保网络服务到位。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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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苍溪县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 |
|||||
预算单位 |
苍溪县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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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9.25万元 |
执行数: |
149.2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9.2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49.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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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万元 |
其它资金: |
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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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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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 集中安全有序管理服务 |
达到了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 集中安全规范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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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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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 |
全年不少于1000件 |
110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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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确保涉案财物 规范化管理 |
完好无损 |
完好无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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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年度内完成 |
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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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专款专用 |
149.25万元 |
149.2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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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
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
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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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减少涉案 财物管理成本 |
减少涉案 财物管理成本 |
集中管理 节约了行政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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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落实内控制度 |
提高科技应用 |
落实内控制度 提高科技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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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社会满意度 |
大于或等于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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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苍溪县网格化服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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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苍溪县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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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7..25万元 |
执行数: |
107.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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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7.2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7.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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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万元 |
其它资金: |
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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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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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 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
实行了网格化服务管理, 确保聊了社会平安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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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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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 |
全年录入事件和信息不少于6万条 |
6.2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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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做好社会管理“三项”重点工作 |
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
社会平安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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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年度内完成 |
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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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专款专用 |
107.25万元 |
107.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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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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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
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
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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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减少社会管理成本 |
减少社会管理成本 |
实行里了网格化管理 节约了行政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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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落实内控制度 |
提高帮科技应用 |
落实内控制度 提高帮科技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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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社会满意度 |
大于或等于95%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项目、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33万元,比2017年增加87.08万元,增长89.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和网格化管理服务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施。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苍溪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委政法委是一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县委政法委是中共苍溪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
(三)人员概况。
苍溪县委政法委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工勤)编制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0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8.79万元,占98.70%,其他收入9.22万元,占1.3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8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46万元,占60.64%;项目支出270.36万元,占39.3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报送时效。我委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报年度预算的会议及文件要求,及时编制单位预算并送县财政审核。
2.预算编制准确。县财政预算文件下发后,我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按照预算编报的有关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委机关班子成员及财会人员再进行集体审定形成上报预算方案。
3.预算执行好。
(1)严格执行预算的刚性。坚持按预算科目、预算指标、预算要求执行,确保预算的刚性。
(2)确保了预算执行的平衡。基本支出符合国家财政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
(3)认真执行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一是按时报送单位年度决算报表;二是做到帐表合一;三是坚持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原则。
我单位无违规违纪问题,也未发生国库动态预警支付行为。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程序进行合理规划,制定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并认真实施,没有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县委政法委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2018年度自评98分: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四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根据对年度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我们应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了资金管理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总体来说,县委政法委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全县社会平安稳定,履职尽责,强化管理,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了苍溪社会稳定和谐。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及信息公开,都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一是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二是财政资金支付有时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快财政资金支付力度。
附件2
2018年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苍溪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是县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始于2017年,现有涉案财物堆放场地4500 平米(新建1800平米,租赁2700平米),现有管理人员 12人。2018年全年人员工资、场地租赁费以及水电等管理费预算数为149.25万元,执行数为14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年底县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评价
通过评价,该项目为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堆放提供了安全高效的场地,起到了预期的目标,评价为97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分值 |
评价得分 |
备注 |
项目 |
科学 |
必要性 |
5 |
5 |
|
可行性 |
5 |
5 |
|||
绩效 |
明确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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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5 |
|||
项目 |
资金 |
资金分配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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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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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执行规范 |
3 |
2 |
||
项目 |
项目 |
完成数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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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项目 |
经济效益 |
40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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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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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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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 |
|||||
使用效率 |
|||||
服务对象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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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7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16年前全县政法系统各单位涉案财物堆放分散,管理混乱,存在不安全风险,并且政法各单位之间因涉案财物管理还存在许多不协调因素,管理成本较高。同时,2016年省委政法委要求,各县(区)由县(区)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对政法各单位涉案财物进行集中管理。鉴于此,2017年县委决定,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中心,从2017年年底开始对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服务。
2.项目管理
2018年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人员工资、场地租赁费以及水电等管理费预算数为149.25万元,执行数为14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集中安全高效管理,2018年集中管理涉案财物1100件。
三、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涉案财物放置时间过长,致使集中管理成本增高。
四、相关措施建议
督促政法各单位加快案件办结力度,及时处置涉案财物,降低集中管理费用。
2018年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苍溪县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开始于2013年,全县现有网格820个。2018年管理费预算数为107.25万元,执行数为10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年底县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对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评价
通过评价,该项目为全县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以及治安隐患排查“三项”社会管理重点工作提供了很好手段,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为推动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起到了预期的目标,评价为95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分值 |
评价得分 |
备注 |
项目 |
科学 |
必要性 |
5 |
5 |
|
可行性 |
5 |
5 |
|||
绩效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项目 |
资金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4 |
|||
项目 |
执行规范 |
3 |
2 |
||
项目 |
项目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
项目 |
经济效益 |
40 |
39 |
||
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效益 |
|||||
公平效率 |
|||||
使用效率 |
|||||
服务对象 |
10 |
9 |
|||
合计 |
95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2013年省委政法委要求,各县(区)由县(区)委政法委牵头,在各乡镇、村、社区建立网格化开展对特殊人群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以及治安隐患排查“三项”社会管理重点工作,2013年年底苍溪县由县委政法委在全县村社区建立了网格,对“三项”重点工作实行了网格化管理。2018年全县村社区有网格820个,项目网络费用全年预算数107.25万元,执行数为10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在对,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为推动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项目管理
2018年全县村社区有网格820个,项目网络费用全年预算数107.25万元,执行数为10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项目绩效
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在“三项”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收集社会管理方面信息6.2万条,为社会管理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村社区个别网格员责任心不强,网格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二是电信网络服务有时还不到位。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督促乡镇对村、社区网格员的管理,达到信息录入及时准确。二是加强与电信部门的协调,确保网络服务到位。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