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及省、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住房保障制度、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住房面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住房补充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协调、检查、指导、管理、监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18年上级下达给我县危旧房棚户区住房改造304套和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500户的任务。
2.完成苍溪县火车站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05的拆迁安置协议签订。
3.协助县城投公司向农发行申请棚改专项贷款资金2.9亿元且已到位;提前批次纳入计划实施的2019年棚改项目苍溪县百利坝(城中村)改造项目6亿元已通过省农发行贷审会。
4.完成棚改续建项目3个。
5.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租赁补贴发放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本部门”)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987.1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49.16万元,增长1267.0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廉租房、棚户区改造资金的拨付。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98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7.13万元,占50.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7万元,占49.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万元,占0.13%。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98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13万元,占6.95%;项目支出5571万元,占93.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82.1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71万元,增长127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廉租房、棚户区改造资金的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2.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4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80.48万元,增长584.2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廉租房、棚户区改造资金的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2.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91.46万元,占3.03%;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5万元,占0.02%;医疗卫生支出4.41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2918.71万元,占96.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79.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1.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6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招待费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完成预算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2万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检查增多。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专项检查。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95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切实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了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保障性安居工程”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71万元,执行数为55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方面、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项目建设和用地方面等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项目名称 |
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
||||
预算单位 |
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571 |
执行数: |
5571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71 |
其中-财政拨款: |
557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1)完成2018年要求新开工3212套目标等任务。(2)2018年公租房和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95%以上。(3)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95%以上。(4)效果目标: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火车站棚改2614户,常家岩棚改439户,黄家大院棚改142户,经开区棚改946户。 |
工程完成率100% |
||
指标2:购买龙江国际公租房80套,漓江政府购买公租房20套 |
工程完成率100% |
||||
指标3:完成嘉陵路西段棚户改造资本注入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 |
合标率=100% |
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均达到100%,合格 |
||
指标2:开工目标完成率 |
开工目标完成率0大于或等于年度责任目标 |
||||
时效指标 |
工程建设进度较快,群众满意度高 |
按期完成 |
≥100% |
||
成本指标 |
项目专项经费控制数 |
≤5571万元 |
经竣工核算,工程造价5571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有效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 |
≥9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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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
可持续效益 |
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
良好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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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 满意度 |
服务对象及群众满意率 |
≥90% |
≥9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1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单位的项目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单位的棚户改造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棚改股、住保股、房改股。
(二)机构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及省、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住房保障制度、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住房面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住房补充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协调、检查、指导、管理、监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
(三)人员概况
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2018年编制为12人,实有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收入597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7.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597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13万元,项目支出557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公务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因公出国、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根据县城发展的需要和轻重缓急的原则,编制了专项预算项目,专项项目编制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分配科学,项目实施程序合规,工程推进顺利,质量优良,资金支付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经济效益评价
(1)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55%。
(2)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保障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3.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由苍溪县城投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火车站棚改2614户,常家岩棚改439户,黄家大院棚改142户,经开区棚改946户;购买龙江国际公租房80套,漓江政府购买公租房20套;完成嘉陵路西段棚户改造资本注入。
本部门对项目有关资料进行核查、了解,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认真分析衡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运行是否可持续等,并进行了实地查看,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核查。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2018年苍溪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填报单位: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2019.8.29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备注 |
||||
差 |
较差 |
一般 |
较好 |
好 |
|||||||
项目 |
科学 |
必要性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 |
不符合 |
符合 |
5 |
||||
可行性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不符合 |
符合 |
5 |
||||||
绩效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实际明确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
x=0% |
0%<x<30% |
30%≤x<60% |
60%≤x<100% |
x=100% |
5 |
||
绩效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
x<70% |
70%≤x<90% |
80%≤x<90% |
90%≤x<100% |
x=100% |
5 |
||
项目 |
资金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不符合 |
一般 |
符合 |
3 |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规范使用资金/资金总额×100%) |
x<70% |
70%≤x<90% |
80%≤x<90% |
90%≤x<100% |
x=100% |
4 |
|||
项目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不严格 |
较严格 |
严格 |
3 |
||||
项目 |
项目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x<85% |
85%≤x<90% |
90%≤x<95% |
95%≤x<100% |
x=100% |
5 |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不符合 |
符合 |
5 |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x>15% |
15%≥x>10% |
10%≥x>5% |
5%≥x>0 |
x≤0 |
5 |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x>15% |
15%≥x>10% |
10%≥x>5% |
5%≥x>0 |
x≤0 |
5 |
|||
项目 |
经济效益 |
40 |
反映相关产出对经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重点考核税收、投入产出、回报等情况的指标 |
9 |
|||||||
社会效益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重点考核撬动地方经济、就业(包括就业人数)等情况的指标 |
10 |
|||||||||
项目 |
生态效益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
5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 |
5 |
|||||||||
公平效率 |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5 |
|||||||||
使用效率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5 |
|||||||||
服务对象 |
10 |
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重点考核受益群体和社会对项目的满意率等指标。 |
9 |
||||||||
合 计 |
98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由城投公司实施。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由财政解决资金5571万元,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苍溪县财政局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5571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会,本部门立即向施工方进行了支付,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本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了违规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工程款的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圆满顺利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城投公司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领导、监督和总体管理。在项目实际建设中设立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工程中项目经理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监督工程建设,汇报项目建设情况。承建方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具体建设,下设项目进度计划组、质量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建设内容且符合国家标准,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未超出预算。
(2)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建成后,切实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了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绿化、垃圾清运、维修、安防等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仅有的房租和物业费收入,商业配套尚未能正常运营,因此目前收入不足弥补运营支出。
2.部分住户拖欠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等。
四、相关措施建议
1.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性较强,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和工程管理相关要求规范程序,必须坚持按照“三公”原则进行政府采购,工程造价要严格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审计监督。
2.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鉴于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规模大,资金严重不足,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
3.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
加强完善公租房申请、小区建设维护等后续管理的规章制度。
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采用互联网、电视媒体、微信平台、现场宣传等多种渠道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性宣传力度,增加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正确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申请保障性住房。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