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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05 来源:县统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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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企业创新、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文化、健康服务、就业失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城镇化率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小康社会、转型升级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职务评聘工作,强化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订乡镇、县级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勇争一流为目标,做实各项调查囊括了多项荣誉。

2.以“三个最大”为遵循,服从脱贫攻坚做到了尽心尽力。

3.以务实管用为导向,加快统计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4.以分析研判为重心,履行参谋职能发挥了应有作用。

5.以精心组织为保障,开展经济普查走在了全市前列。

6.以企业培育为核心,助推转型升级实现了既定目标。

7.以执法检查为手段,强化统计法治迈上了新的台阶。

8.以意识形态为抓手,狠抓党建工作促进了干事创业。

二、机构设置

县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苍溪县普查中心、苍溪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和苍溪县统计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39.9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91万元,增长13%。主要变动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2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67万元,占91.6%;其他收入35.94万元,占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5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18万元,占55.26%;项目支出247.09万元,占44.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7.1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92万元,增长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92万元,增长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9.55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4万元,占4.3%;医疗卫生支出10.4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4.22万元,占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7.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5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5.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对地遥感粮食测量等工作,上级相关单位或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考察调研活动次数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8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经普、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商贸、工业、固投、农业、统计改革等统计工作中上级相关单位或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开展工作,绩效目标的设定和预算的配置均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良好,专款专用,资金充分发挥了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第四次经济普查”“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较好的做好了全县四经普各项准备工作,为后续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工作顺利实施打下扎实基础。

2.城乡居民收入调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1.2万元,执行数为7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我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记账工作完成,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了调查数据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项目名称 

第四次经济普查 

预算单位 

苍溪县统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 

执行数: 

60 

其中-财政拨款: 

60 

其中-财政拨款: 

6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2018年四经普第一年准备阶段事项。 

购置普查所需办公用品、印制普查资料、开展各布置推进会议、“两员”选聘及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单位清查与比对、登记准备、普查宣传。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普查宣传、选聘“两员”、单位清查 

4次、290人、≥30000个 

4次、290人、正常经营单位数5557户、实际个体户数31190户(其中有证个体户12717户) 

质量指标 

单位清查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100% 

100% 

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是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普查数据产品的利用率 

100% 

100% 

社会效益 

主要普查数据产品是否得到社会认可,没有产生不良影响。 

100% 

100%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 

≥97% 

≥97%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收入调查 

预算单位 

苍溪县统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1.2 

执行数: 

71.2 

其中-财政拨款: 

71.2 

其中-财政拨款: 

71.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我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 

记账工作完成。 

做好全县15个调查点150户城乡居民收入住户调查记账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记账户、辅助调查员、培训次数 

150户、15人、34次 

150户、15人、34次 

质量指标 

确保记账工作质量 

记账数据真实有效 

记账数据真实有效 

时效指标 

按规定每天完成记账任务 

按规定每天完成记账任务 

按规定每天完成记账任务 

成本指标 

执行补贴相关标准 

≤300元/月/户、≤400元/月/人 

≤300元/月/户、≤400元/月/人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提升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提升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提升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生态效益 

  

  

  

可持续 

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 

≥97% 

≥97%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城乡居民收入调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2018年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城乡居民收入调查项目2018年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7万元,比2017年减少1.28万元,下降1.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机关拨款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医疗保险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住房保障(类):指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统计局为正科级单位,包括1个机关行政单位、2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苍溪县普查中心、苍溪县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和1个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苍溪县统计执法大队)构成。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企业创新、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文化、健康服务、就业失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城镇化率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小康社会、转型升级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职务评聘工作,强化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订乡镇、县级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县统计局编制人数23人(行政编制9人,参公事业编制11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年末实际在岗人员22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2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67万元,占91.6%;其他收入35.94万元,占8.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5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18万元,占55.26%;项目支出247.09万元,占44.7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县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主要体现在:预算编制及时,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无乱发津补贴、奖金现象。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局专项资金按照文件规定申请申报;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并达到预期效果。同时,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本级财政专项工作资金的相关规定办法进行开支,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占用、套取的现象发生。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自评结果,2018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质量好,既保障了本单位职工正常办公和生活秩序,又顺利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准确评价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如实反映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良好态势。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

在资金使用计划上有待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三)改进建议。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附件2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2018年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对我县而言,通过四经普摸清我县第二三产业“家底”,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全面准确地信息支撑。经济普查由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县统计局根据《苍溪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苍府发〔2018〕5号)要求设立了“苍溪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为组织开展本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县经普办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四经普”项目分3年实施,计划实施期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项目实施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四经普主要任务:落实各级本部门普查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等,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单位清查、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抓好宣传动员、普查“两员”选聘和培训及数据处理设备、普查物资准备等工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评价结论为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8〕6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广府发〔2018〕7号)和《苍溪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苍府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设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与县统计局的部门职能相适应。

2.项目管理

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执行,项目资金支出全部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经局党组批准后执行,无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3.项目绩效

坚持以(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业务培训)“三个到位”强保障,(做好鼓动教育、开好片区会议、搞好氛围营造)“三管齐下”抓宣传,(抓源头数据、制度管理、目标责任)“三措并举”保质量。一是高质量完成了普查“两员”选聘。全县选聘“两员”290人,其中普查指导员126名、普查员164名。“两员”年龄20-50岁占92%,学历大专及以上占70%。二是高标准完成了单位清查底册编制。完成普查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工作,收集汇总全县机构编制、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等10多个行业部门的信息数据,经核实比对分类汇总并形成底册,全县底册单位数6198户。三是高效率开展了单位清查入户工作。数据质量和工作开展始终走在了全市前列,共收集单位提供的数据共计10832条,汇总合并生成单位清查底册6198条。通过单位清查,全县正常经营单位数5557户、实际个体户数31190户(其中有证个体户12717户),数量位居全市县区第2位。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普查工作量大,所需人员和经费多。

(二)绩效管理经验不足。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二)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率。

城乡居民收入调查项目2018年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苍溪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以下称“城乡居民收入调查”),负责市委市政府对苍溪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两项指标的考核任务。

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要切实保障经费投入,落实记账户补贴,辅助调查员工作补贴,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对2018年度城乡居民收入调查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评论为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市县住户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统字〔2016〕181号)、《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四川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调字〔2018〕25号)及国家住户调查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与县统计局的部门职能相适应。

2.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度共到位城乡居民收入调查资金71.2万元。

(2)资金的使用情况。共实现支出71.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其中:61.2万元用于完成全县15个调查点150户调查户记账工作补贴和15名辅助调查员的调查补贴;10万元用于开展此项工作的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3)资金管理情况。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安排计划经统计局党组讨论确定,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杜绝了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绩效

一是坚持“五个到位”(组织落实、思想认识、经费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等)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二是重视培训,对乡镇督导员、辅助调查员集中培训12次;不定期对各调查点记账户培训22次,并及时矫正记账中存在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三是加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基础工作的考核。集中开展账本交叉检查12次,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评分,考核结果与调查补贴发放挂钩,严格执行到位,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所在乡镇统计工作年度考核范畴,逗硬奖惩。2018年,我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96元,比上年增加1610元,增长10.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89元,比上年增加2358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6元,比上年增加1078元,增长9.9%。

三、存在主要问题

记账质量不高。一是记账户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记账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二是记账户受财钱不外露等观念因素的影响,有意压低、漏记、少记收入,以及担心失去已享受的扶助补贴等顾虑,部分记账户对自己的收入,特别是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如利息、红利、各项补贴、养老等,所提供数据往往比较保守、有所保留,部分收入高的记账户更不愿将收入的真实情况向统计部门提供,造成了少报现象,导致上报数据偏低。

四、相关措施建议

大力加强宣传引导。继续扎实做好记账户的思想工作,使之打消顾虑,愿意记账、按要求记账、如实记账,在接到国家、省、市电话抽查时积极配合,如实回答。持续加大对《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把住户调查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让城乡居民自觉、及时配合住户调查各项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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