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部门决算 » 详情
苍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05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负责全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贯彻实施与宣传;负责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各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死亡丧葬补助金发放、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等管理服务、贫困人员政府代缴、失地农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负责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与安全营运。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达29.6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6.2%;参保缴费15.0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25.04%;全年基金总收入达3.25亿元,其中,保费征收1.56亿元,落实各级财政补贴资金1.35亿元,利息收入0.34亿元;待遇发放13.67万人,全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5亿元;完成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11.38万人,认证率达95.4%;当年基金结余0.7亿元,滚存结余12亿元。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省定困难群体代缴任务,实现了16-59周岁代缴和60周岁以上全覆盖两个100%,累计为47867名困难人员代缴保费478万余元。二是全面完成基础养老金领取人员跨系统数据迁移工作。将市属中农保系统中已享受待遇领取的50493名参保人员信息全部迁移至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并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三是全面完成基础养老金提标调待工作。全面完成13.67万人的养老金调待增发工作,累计增发养老金2249.68万元。四是扎实做好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开展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和疑点信息数据筛查及冒领养老金追回工作,全年累计查出重复领取75人、死亡冒领538人,追回重领、冒领的养老金42万元。五是全面实施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城乡居保业务档案标准化建设招投标工作,启动业务档案整理,城乡居保业务档案规范化建设进入实施阶段。六是全面启动社税统征移交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城乡居保业务衔接、数据移交的准备工作。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79.4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1698.80万元,下降96.0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收支总计11997.71万元,2018年因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属社会保障专项基金,专帐管理,不含在部门决算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3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76万元,占97.84%;其他收入7.20万元,占2.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7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6万元,占37.23%;项目支出237.52万元,占62.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2.2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1698.91万元,下降96.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社保基金专帐管理,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59.47万元,下降96.44%。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社保基金专帐管理,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9.75万元,占96.9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5.62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类)5.81万元,占1.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1.18万元,完成预算111.5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0.01万元,完成预算113.07%。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工作人员及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成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4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12.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住房改革指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68.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减少接待次数,控制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完成预算6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52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人员政府代缴等业务培训增多,伙食费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贫困人员政府代缴业务培训会、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城居保档案达标工作会等接待费用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丧葬补助金和档案达标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专款专用,切实用于保障民生,特别是在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有效助力脱贫攻坚,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由于历史原因和前期多次流标,档案达标项目进度稍显缓慢,丧葬补助金项目实施正常,做到了按时足额兑现。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档案管理与装订达标经费”“2018年参加城居保死亡人员丧葬补助县配套”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档案管理与达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预算数120万元,执行数为25.49万元,完成预算的21.24%,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劳务费用。通过项目实施,对自2009年以来的新农保业务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归档工作,目前已整理3200卷业务档案。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业务档案收集不规范,不完整,纸张大小、薄厚不一,极大的影响档案整理工作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先县城后乡镇的原则,分步进行档案整理,提前对需要整理的档案分乡镇进行清理移交,整理与补缺同步进行,加快整理速度,提高整理质量。

2.参加城居保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配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2.03万元,执行数为21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算资金全额转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管理,按照业务办理进度和标准,按月足额支付丧葬补助待遇,全年实际支付110.20万元,下余101.8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实施项目兑现资金。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参保人合法权益,体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优势。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宣传渠道和人力限制,加之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多相关丧葬补助政策知晓度不高,未及时办理丧葬补助金领取手续。下一步改进措施:创新宣传模式,利用微信、短信及互联网等公众媒体扩宽宣传渠道,有效提高丧葬补助金兑现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项目名称

档案管理与达标

预算单位

苍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0万元

执行数:

25.4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49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规范建设要求,完成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及新农保历史业务档案清理。

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规范建设要求,已完成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及新农保09-13年业务档案清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5万卷

完成1.5万卷业务档案整理

已完成3200卷业务档案整理

质量指标

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规范要求整理

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规范要求整理

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规范要求整理

时效指标

3年

3年

3年

成本指标

80元/卷

80元/卷

80元/卷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方便群众业务办理,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

方便群众业务办理,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

方便群众业务办理,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健全完善参保人员业务档案规范建设

健全完善参保人员业务档案规范建设

健全完善参保人员业务档案规范建设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

≥90%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参加城居保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配套

预算单位

苍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2.03万元

执行数:

212.0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2.0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2.03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工作的通知》(苍府办函〔2017〕7号)政策和补助标准,对2018年死亡的城居保参保人员支付兑现丧葬补助金。

     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工作的通知》(苍府办函〔2017〕7号)政策和补助标准,对2018年死亡的城居保参保人员支付兑现丧葬补助金。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00人

预计全年支付死亡丧葬2000人

已支付死亡丧葬1258人,实际支付110.20万元,101.83万元结转下年。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2018年

2018年

2018年

成本指标

1000元×本人正常缴费年限÷本人应参保缴费年限

1000元×本人正常缴费年限÷本人应参保缴费年限

1000元×本人正常缴费年限÷本人应参保缴费年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适当提高居民收入

适当提高居民收入

适当提高居民收入

社会效益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体现党和政府人文关怀。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体现党和政府人文关怀。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体现党和政府人文关怀。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

≥90%

≥90%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档案管理与装订达标项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配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档案管理与装订达标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配套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居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2万元,比2017年减少0.28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增强网络办公利用率,降低办公能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居保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日常办公运行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达标建设专项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财政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丧葬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隶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全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贯彻实施与宣传;负责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各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死亡丧葬补助金发放、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等管理服务、贫困人员政府代缴、失地农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与安全营运。

(三)人员概况

本单位公务员编制10个,实有公务员9人,借用乡镇事业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收入47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5.7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6.5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7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6万元,项目支出237.52  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及时准确。本单位严格按程序召开由相关股室参加的预算工作会,全面细致的要求各股室提供年度所需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明细,由局长办公会讨论,财会室负责具体编制预算计划,做到预算精准。

2.预算执行规范严谨。为加强财务管理,提倡节约办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本单位结合内控控制工作,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支出规范和制度,对资产管理、预算执行、费用报销、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基本得到了有效执行,做到支出分项归类,核算清晰完整,财务处理及时规范。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严格按照程序申报,有凭有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专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执行,基本完成绩效目标,档案达标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划拨资金,丧葬补助金项目资金一次性划拨社保基金专户管理,按照实际办理业务金额,按月支付兑现,未全额使用的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实施项目,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济效益评价

(1)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72%。

(2)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保障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良好运转,特别是在解决积重历史问题和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工作经费方面得到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3.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8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勤奋工作,创先争优,通过全年努力工作,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税统征体制改革和新农保业务档案达标建设等各项工作完成预定目标,为我县社会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作了应有的贡献,在涉及老百姓养老,适当增加群众收入和社会稳定方面获得群众一致好评,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自2017年起,我局承担全县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工作,涉及政策宣传、人员核实、资料收集、业务经办、汇总上报等诸多环节工作,消耗了大部分人力物力,导致日常性工作几乎无暇顾及。工作人手严重紧缺,经费相对紧张,丧葬补助政策兑现率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1.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加强民政和扶贫移民局数据对接,有效利用“大数据”平台建设,减少工作环节,寻找有效提升工作效率途径,弥补人员紧缺现状。

2.加强政策宣传。在兑现参保人丧葬补助待遇方面,还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有效提高丧葬补助金兑现率。

附件2

2018年城乡居民业务档案管理和达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达标项目于2017年开始立项,预算资金120万元。通过部分外包的方式进行实施,于2018年9月招标成功,中标金额96万元,建设实施方为四川鑫盾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按照国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达标要求,对自2009年以来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进行整理组卷,预计工程量1.5万卷,预计工程时限2年。项目完成后,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将结束多年来各乡镇分散保管和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完整的局面,切实解决了老百姓办理业务往返跑路的问题,完善信息系统缴费信息和纸质档案一致性,做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达标规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档案管理与达标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有序实施。该项目实施主要解决档案归集不规范,查找不方便,群众办事往返跑路的问题,把“最多跑一次”人社服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我局2009年作为新农保国家首批试点县启动新农保试点以来,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业务档案常年未规范收集整理,按照人社部和国家档案局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规范的要求,完善参保基础信息,建设基层服务平台。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杜绝往返多次跑路问题。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该项目由县级财政解决资金120万元,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财政资金到位后,本部门立即组织了外包工程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并按照工程完成进度,支付费用,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规范,未出现了违规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工程款的情况。为圆满顺利完成档案管理和达标项目,县居保局成立了由业务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推进城乡居民业务档案的整理组卷工作,目前已完成2009年-2013年新农保待遇领取业务档案和2017年城居保业务档案共计3200卷的整理、组卷和系统录入工作,经验收,所有建设内容均符合国家标准,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未超出预算。

(2)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建成后,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将结束多年来各乡镇分散保管和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完整的局面,切实解决了老百姓办理业务往返跑路的问题,完善信息系统缴费信息和纸质档案一致性,做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达标规范。通过走访调查,该项目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

三、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原业务档案堆积时间长,收集存放不规范,部分档案缺失以及纸张大小厚薄不一,造成档案整理项目进度较为缓慢。

四、相关措施建议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及时向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培训乡镇工作人员档案知识,提前对未整理档案进行前期清理,减少后期工作负担,确保档案达标规范。

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项目于2018年开始立项,预算资金212.03万元。该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工作的通知》(苍府办函〔2017〕7号)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其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补助金计发标准为:1000元×本人正常缴费年限÷本人应参保缴费年限,项目预计支付2000人。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丧葬补助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社会反响良好,为参保群众提供保障,为国家大社保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心的下移,民生政策直接延伸基层,面向大众,如何把高密度、大容量的惠民政策、高效、有序的延伸到基层、落实到民众,关键在于基层服务平台。丧葬补助金项目的实施,是健全完善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切实体现社会保障的优越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该项目由县级财政配套专项款212.03万元,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预算资金下达后,本单位及时将项目资金全额划转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并按照实际业务经办数量,按月支付费用,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规范,未出现了违规支付项目经费的情况。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实际支付丧葬补助资金1258人,支付资金110.20万元,下余101.8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项目实施。本单位严格按照丧葬补助金支付规范和经办流程办理相关业务,并经过审核、稽核审批多层级严把资金出口,规范使用,及时兑现,未超出业务政策范围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2)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实施以来,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权益,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人文关怀,真正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通过走访调查,该项目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

三、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宣传渠道和人力限制,加之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相关丧葬补助政策群众知晓度不高,未及时办理丧葬补助金领取手续。创新宣传模式,利用微信、短信及互联网等公众媒体扩宽宣传渠道,有效提高丧葬补助金兑现率。

四、相关措施建议

创新宣传模式,利用微信、短信及互联网等公众媒体扩宽宣传渠道,有效提高丧葬补助金兑现率。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