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有关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
(十二)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在苍央属、省属、市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地震灾害防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七)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八)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法律法规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二十一)法律法规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职责,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管理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法规宣教股。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消防等政策措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三)应急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拟订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
(四)防灾减灾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等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对地震灾害防御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相关部门森林火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救灾与物资保障股(规划财务股)。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九)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乡村振兴等工作。
(十)执法一中队。负责制定、修订大队业务规章制度;编制执法计划、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案件管理和业务报表统计、上报等工作;牵头负责县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监管执法工作;负责陵江镇、云峰镇、百利镇、元坝镇、东青镇、白桥镇、亭子镇范围内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执法二中队。牵头负责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危化领域、矿山、工贸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对危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察;负责五龙镇、永宁镇、鸳溪镇、浙水乡、白鹤乡、龙王镇、三川镇范围内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执法三中队。牵头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层面调查处理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负责东溪镇、桥溪乡、高坡镇、黄猫垭镇、歧坪镇、岳东镇、唤马镇、白驿镇、漓江镇、月山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执法四中队。牵头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参与自然灾害事故(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龙山镇、运山镇、河地镇、彭店乡、文昌镇、石马镇、白山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李林: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简历:
1995.10—1997.05 苍溪县人民政府文印所,任恒昌公司副总经理
1997.05—1998.06 借调至苍溪县委组织部
1998.06—2012.04 苍溪县委组织部工作,历任电教股长、干部股股长 (其间:2007.10任县人才办副主任)
2012.04—2015.12 苍溪县云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5.12—2019.02 苍溪县鸳溪镇党委书记
2019.02—2021.10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2021.10—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沈 琦 : 党委委员、副局长
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县减灾委办公室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考核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分管防灾减灾股、防灾减灾事务中心(县地震台),联系龙王镇、三川镇、白鹤乡、五龙镇、永宁镇、鸳溪镇,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简历:
1996.09—1998.07 四川省温江农业学校植物保护专业读书
1998.08—2009.09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东溪管理所任国土管理员(期间于2000年-2003年西华师范大学国土资源管理专业函授学习取得大专学历)
2009.10—2013.03 苍溪县桥溪乡工作,期间任党委委员、副乡长
2013.04—2016.06 苍溪县中土镇工作,期间任党委委员、副镇长
2016.07—2017.03 苍溪县中土镇工作,期间任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委员
2017.04—2019.03 苍溪县永宁镇工作,期间任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2019.04—2021.06 苍溪县永宁镇工作,期间任党委副书记、镇长
2021.07—2022.04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21.04—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刚:党委委员、副局长
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宣传动员、政策法规、教育训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综治、维稳、信访、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行业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县道安委、禁毒委、生态环境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管法规宣教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联系云峰镇、东青镇、浙水乡、白桥镇、亭子镇、百利镇,县法院、县委政法委、县委群工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苍溪生态环境局。
简历:
1996.09—1999.07 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市场营销专业读书
1999.07—2000.10 待业
2000.10—2005.06 苍溪县原文林乡党政办主任
2005.06—2007.08 苍溪县岳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其间:2005.09—2007.12在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
2007.08—2008.08 苍溪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科员
2008.08—2015.10 苍溪县政府应急办应急处置股股长
2015.10—2019.02 苍溪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2019.02—2020.12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9.03任副局长)
2020.12—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军云:党委委员、副局长。
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县应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应急值守、政务值班、水旱灾害救援、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受理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救灾与物资保障、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规划、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公车管理、政府采购和后勤保障、综合预警平台管理与使用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分管应急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救灾与物资保障股(规划财务股)、应急保障中心、县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县水上应急救援队。联系彭店乡、石马镇、白山乡、黄猫垭镇,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教科局、县气象局、县人防办、武警苍溪中队、县红十字会、元坝应急救援中心。
简历:
1993.09—1997.09 四川省卫生学校学习(其间:1994.09—1997.8参加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取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专学历)
1997.09—2011.01 苍溪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工作,历任食品股股长、陵江中队中队长、歧坪中队中队长(其间:2008.09—2010.7参加东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习,取得本科学历)
2011.01—2014.04 苍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股科员
2014.04—2016.03 苍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股股长
2016.03—2016.07 苍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2016.07—2018.03 苍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2018.03—2019.02 苍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02—2020.12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9.03任副局长)
2020.12—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曾诚:副局长(挂职)
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职责。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宣传动员、政策法规、教育训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综治、维稳、信访、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法规宣教股。
简历:
2013.06—2013.01 三林生活家集团成都分公司工作员;
2014.02—2014.11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林业工作站工作员;
2014.11—2015.11 四川省合江县望龙镇人民政府经发办工作员、试用期公务员;
2015.11—2018.05 四川省合江县望龙镇人民政府扶贫办主任;
2018.05—2021.05 四川省合江县望龙镇张白垇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一级科员(其间,2017.08—2020.07在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021.06—2021.11 合江县白米镇党委委员,提名副镇长人选;
2021.11— 合江县白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其间2023年7月至今在广元市苍溪县应急管理局挂职,任副局长)。
梁 媛: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及“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宣传思想、外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人事、文电、公务接待、内部审计、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绩效管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乡村振兴、节能减排、统战、工会、关工委、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文昌镇、岳东镇、运山镇、龙山镇、河地镇,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巡察办、县委编办、县委外事办、县委老干部局、县直机关工委、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目标绩效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
简历:
2012.08—2013.08 苍溪县八庙镇人民政府工作
2013.08—2015.12 苍溪县八庙镇人民政府科员,其间:2014.06登记为公务员
2015.12—2019.04 苍溪县安监局科员
2019.04—2019.06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科员
2019.06—2022.05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一级科员
2022.05—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