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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苍溪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办理完全产权管理有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公告
时间:2025-05-14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效能,确保公共资源合理分配与高效利用,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苍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苍溪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办理完全产权管理有关规定》(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旨在通过广泛汇聚民众智慧,确保管理办法更加贴合实际、科学合理,有效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为期30日,在此期间,我们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相关部门及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就管理办法的内容、实施细节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您的每一条建议都将是我们改进工作的宝贵财富。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您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839-5221687

现场提交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120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参与,让我们在共建共享的发展道路上携手前行,共创美好未来。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1.《苍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苍溪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办理完全产权管理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8日

《苍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苍溪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办理完全产权管理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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