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互动 » 在线征集 » 结果反馈 - 苍溪生态环境局 关于《苍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
苍溪生态环境局 关于《苍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8-03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广大市民: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指导全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苍溪实际,我局牵头拟定了《苍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向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反复征求意见,最终形成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经对接市级主管部门,该规划不涉及重大政策决策,且按照上级要求,该规划需尽快印发,由于时间紧急,故将公示期缩短至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将意见反馈至苍溪生态环境局。


一、公示时间

2022年8月3日—2022年8月11日。

二、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9-5587000。

2.电子邮箱:809280903@qq.com

3.信函请寄至: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111号)。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附件:《苍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日



苍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是苍溪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建设嘉陵江上游山水园林城市和现代化幸福美丽苍溪的关键时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规划。

苍溪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和广元市决策部署,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根据《苍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苍溪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成效显著

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制定《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和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苍溪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苍溪县绿色低碳发展蓝皮书》,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乡镇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全面开展污染防治“大比武”考核,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河(库)长+警长+联络员单位+河道四大员”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和跨界河流上下游联动机制,形成强大环保工作合力。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省、市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或优于Ⅱ类,国考嘉陵江沙溪断面水质由Ⅱ类提升至Ⅰ类。2个县级和3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优良天数比例由83.3%持续提升至94.3%,消除重度污染天,PM2.5和PM10年均浓度为32.7微克/立方米、43.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3.3%、41.4%,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辐射处于正常环境水平。生态环境状况良好,EI值达到70.8。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全面完成对嘉陵江、东河渔业船舶的拆解处置,彻底解决县城囤船生活污水垃圾直排问题,全面消除12处采砂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现象,纳入整改的15座小水电均完成流量监测和视频监控,11座完成整改销号。全面取缔“10+1”小企业,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县城和“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治理消除城区黑臭水体九曲溪,率先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并编制完成治理实施方案。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全面淘汰燃煤锅炉,规上工业煤炭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0.19%,较2015年下降2.94%,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同期降低3.0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96%。建成亭子口水电站和三座净化厂,气化率超过93%,形成以水电、天然气为主体,以户用沼气为补充的清洁能源新格局。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达标率100%,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全面淘汰黄标车,道路机扫率达到90%。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完成30个点位农用地污染详查、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和47个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摸清全县土壤环境状况底数。与7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完成隐患排查,其中2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环境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目标超额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6.23%、73.88%、65.65%、65.45%。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建成2座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和24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具备处理能力5.36万吨/日,县城、乡镇污水收集率分别达95%、75%,处理率分别达98.09%、55.80%。63.2%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公厕普及率100%,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全省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治理模式被纳入全国、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进行推广。苍溪经开区排水企业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依托石家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城镇垃圾、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5%,畜禽粪污、废弃农膜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4%、92%、93.1%。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分别达47.5%、47.3%,实现化肥、农药负增长,成为首批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

生态保护建设更加有力。嘉陵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初见成效,高标准打造五龙三会园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优化形成“两带多点”绿色生态格局。划定32.15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实最严格管控制度。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苍溪行动,实施公益林、退耕还林和生态修复工程,森林覆盖率达50.3%。落实九龙山自然保护区和插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建成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四川苍溪梨仙湖省级湿地公园、三溪口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2个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成为首批省级生态园林县城。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工业固废、医疗废物运至广元市,危险废物运至市外第三方单位实现100%安全处置,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率达100%,涉危企业全面纳入动态监管。全面完成31家非煤矿山整治,其中完成生态环境修复的矿山8个、图斑11个、生态修复面积6.975公顷。54座非正规垃圾处理场(填埋点)全部关停封场,高标准修复治理填埋场6处,大大减少了垃圾填埋场的风险隐患。率先实现“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9.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0%。完成县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一厂一策编制,18家企业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多层级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大幅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环境监管能力逐步加强。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建成52个水质、2个空气质量和106个声环境例行监测点位,覆盖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入河排污口等监督性监测和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建成2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和4个声功能区自动监测点,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全覆盖。建立全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管理平台、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排放清单和动态管理平台。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县乡镇村社、工业园区、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三级,约2500名监管人员的网格监管体系,实现监管无盲点、生态环境问题就地解决,环境信访数同比降低48%。严格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红黄蓝”制度,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率95%,成为全市重视程度最高、问题整改进度最快的县。

“十三五”主要指标达成情况。“十三五”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共设置28项环境保护指标,截至2020年底,除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指标未收集到数据外,其余27项指标均完成目标。

表1“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

2020年完成情况

目标差距

环境质量指标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嘉陵江、东河出口断面水质

Ⅲ类

Ⅱ类

完成

城乡空气质量

二级

二级

完成

城市空气污染指数(AQI)≤100的天数(天)

310

345

完成

农业面源污染切实减轻,耕地地力提高等级

0.1个等级

0.1个等级

完成

声环境质量

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标准》规定的区域标准

达标

完成

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0.9002

0.3157

完成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0.1096

0.0386

完成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0.0648

0.0607

完成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0.0930

0.0242

完成

污染防治指标

重点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

95

100

完成

重点工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

95

100

完成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5

100

完成

危险废物处置率(%)

98

100

完成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5

96.4

完成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95

100

完成

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

≥70

缺资料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率(%)

≥90

98.5

完成

生态保护控制指标

生态保护红线

依法划定,严格管控

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严格管控

完成

森林覆盖率(%)

≥50

50.3

完成

森林火灾控制面积比例

1‰

1?

完成

森林病虫害控制面积比例

3‰

3‰

完成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

38.63

完成

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平方米)

282

309.7

完成

化肥施用量

零增长

负增长

完成

农药使用量

零增长或负增长

负增长

完成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目标

环境监测、监察网络体系建设

覆盖全县

覆盖全县

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

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有不足。尚有11个、占比35%的乡镇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县城和白桥镇等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因资金不足导致无法稳定运行、缺乏专业管理。城区和白桥镇等乡镇排水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约36.8%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治理,治理设施存在建设标准不统一和实际治理效果差等问题。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率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不足,环卫设施相对缺乏,资源化回收利用率较低。小型养殖场(户)粪污配套处理设施不完善、运行不稳定。

巩固优良生态环境压力较大。空气质量全省排名下降,PM2.5年均浓度尚未稳定达标,臭氧首要污染物天数占比由11%升至42%,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东河在丰水期受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影响,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接近Ⅱ类标准限值,维持高功能水体压力大,白桥河、雍河等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整治力度亟待加强。

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仍然较大。嘉陵江、东河流域交通事故风险、上游输入性风险、治污设施事故风险、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森林防火、水土流失、矿山开采等领域环境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规范储存、转运监管压力较大。污水处理厂和苍溪港环境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与面临的风险不匹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建设不足。

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生态文明改革仍需深化,跨部门联动机制、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资金投入机制有待健全。实验室监测设备老化严重,应急监测设备不足,自动监测能力亟待提升,部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未实现在线监测和联网。执法装备与标准存在差距,污染精细化管控程度有待提升,石材商混行业环境监管有待加强,生物多样性和水生态状况等底数不清。大数据、无人设备等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不够,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环保科研支撑有待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新阶段发展需求尚不匹配。

(三)生态环境保护迎来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苍溪县现代化建设夯基筑底起步期、高质量发展加速期、大开放大发展关键期,发展为苍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统筹发展和保护压力不断加大,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脱贫后将快速转入城镇化转型发展期,面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绿色转型升级双重任务,如何走出一条苍溪特色绿色发展道路对统筹发展和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受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经济周期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大,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环保治理能力不协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生产、消费规模扩张带来的能耗上升和污染增加问题也将随之出现,对城镇、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城乡基层环保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考验。新时期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碳减排、碳达峰等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元市打造川东北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新标杆和四川绿色低碳发展的广元样板、中国最干净城市也对苍溪县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

但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提升,国家、四川省持续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大战略地位,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苍溪生态资源富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创造新优势。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新机遇,碳达峰碳中和、“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为苍溪抢抓机遇、主动融入发展提供强劲动能。广元市打造川东北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新标杆、四川绿色低碳发展的广元样板、中国最干净城市和阆苍南一体化协同发展、余杭—苍溪东西部协作等发展战略,为打造成山水园林城市、实现美丽苍溪提供了路径和载体。县委县政府提供强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综合效能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制度保障更加全面、更加有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和市委“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全力实施县委“543”发展方略,围绕建成天蓝地绿、山清水秀、园景相融的嘉陵江上游山水园林城市目标,以巩固优良生态环境为核心,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统筹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为建设美丽苍溪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厚植“树浓夹岸、苍翠成溪”绿色本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道路,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推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绿色崛起。

质量核心、系统治理。以巩固优良生态环境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治理与减污降碳、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风险防控与监管能力,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实现系统保护、综合施策、分类治理、协同增效。

三个治污、突出重点。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因时、因势、因事、因地推进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靶向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

深化改革、社会共治。深化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举措,加快构建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以及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优势助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优良生态环境持续巩固,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生态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生态文明现代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嘉陵江上游山水园林城市,力争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丽苍溪开好局、起好步。

——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绿色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绿色发展道路进一步拓宽。

——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进,生态系统稳定性稳步好转,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

——优良生态环境持续巩固。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苍溪画卷进一步绘就。

——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城乡环境治理短板补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生态文明现代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投入机制更加完善,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表2苍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表

领域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属性

生态环境质量

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4.3

完成广元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2

城区PM2.5年均浓度(μg/m3)

32.7

30

约束性

3

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数比率(%)

0

0

约束性

4

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类别

达到或好于Ⅱ类

约束性

5

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6

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污染治理水平

7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完成广元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8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完成广元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9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完成广元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0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完成广元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1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

98.09

99

约束性

12

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

63.2

75

预期性

13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约束性

14

化肥、农药使用量增长率(%)

0

<0

约束性

高质量发展

15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完成广元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6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广元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7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完成广元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环境风险防控

18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5.5

100

约束性

19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完成广元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生态保护质量

20

生态系统质量指数(EQI)

64.7

基本稳定

预期性

21

森林覆盖率(%)

50.3

51

约束性

22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1.38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性质不改

约束性

三、推动绿色转型,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筑牢绿色空间格局

构建生态空间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科学统筹水体、林地、耕地、园地等生态要素空间结构,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空间。构建“一江两翼七片”空间布局,重点保护北部低山保育区、南部丘陵维护区,打造嘉陵江生态保护带、东河生态带、九龙山生态保护节点。到2025年,形成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空间格局,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

加强环境分区管控。全面建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分区管控体系,落实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插江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优先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城镇重点管控区和苍溪经济开发区(包含元坝工业园、柳池工业园)等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全面推进苍溪县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清单落地。建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地理信息系统,做好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技术衔接,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边界精准落地。健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保护等政策和公共宣传平台。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体系。

强化环境源头管控。强化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和环境准入正面清单管理。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高规划环评效能,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产业布局,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升级或腾退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加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核发协调联动,做到环评审批不违法、项目管理不污染、新批项目无隐患、“一证式”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升环评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加大清洁能源供给。重点发展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亭子口水风光互补开发项目。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积极开发高含硫气田,促进中石化元坝净化厂提产扩能,建设区域性清洁能源供给中心、川东北地区天然气清洁能源利用基地。

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能源梯级利用工程,分类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大力推动以气引企、以气聚企,发展以天然气为燃料、原料的综合利用产业,有效利用天然气产业实现就地转化,基本建成川东北清洁能源开发新型工业基地。全面优化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布局,逐步形成以集中式充电站为依托、分散式充电桩为载体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鼓励新建集加油、加气、加氢、充电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

(三)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推进碳排放率先达峰。立足清洁能源优势,配合广元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全面启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探索编制能源平衡表,落实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的目标导向、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支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达峰,探索具有苍溪特色的低碳转型路径,推动林草碳汇、可再生能源等碳减排项目开发,力争在省内、市内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强化温室气体控排。推动天然气、建材等行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加强天然气开采利用、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甲烷、氧化亚氮等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四)推进生产生活绿色化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农业,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猕猴桃、雪梨等有机绿色农产品供给,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开展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创建,建成高端绿色产品供给基地。积极发展绿色循环工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突出抓好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的用能管理和节能监管工作,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及装备的推广应用,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绿色园区,引导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建成西部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依托嘉陵江中上游自然生态资源,加快打造“一核一极四区五廊”生态康养旅游布局,建成成渝地区生态康养“后花园”、嘉陵江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推动绿色饮食,开展仓储、加工、运输、零售、餐桌全链条的反食物浪费行动。推动绿色出行,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低碳出行的方式。推动绿色消费,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推广环境友好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超、绿色电商等绿色流通主体,鼓励商超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推进配套绿色生活设施建设。加强宣传,构建全民参与的绿色行动体系。

(五)推进城镇发展绿色转型

加快绿色城镇建设。加快实施城乡节水节能改造,深入开展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综合示范、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推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雨水集蓄利用、中水回用、尾水再生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城市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提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率,推进苍溪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积极应对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等。到2025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推广绿色低碳交通。合理布局发展公铁水空多式联运物流业态,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启动建设航空运输设施,加快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公铁水联运”,打造嘉陵江绿色交通转型发展示范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和新型综合能源站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物流、公交、出租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5年,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例达到100%。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优化,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考核目标。优化交通、建设项目规划布局,严格施工审批,强化噪声污染源头控制,建立新建住宅隔声性能验收和公示制度,按要求增设降噪设施,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强化生态环境、城市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动,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

专栏一 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工程

(一)清洁能源开发工程。1)中石油新布天然气勘探开发井15口。中石化新布天然气勘探开发井15口,年产天然气1000万方。2)开工建设川东北储气调峰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年产3万吨不溶性硫黄项目。3)亭子口库区水面光伏项目、仓顶光伏发电项目。

(二)农业绿色发展工程。1)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三网”配套、生态修复、循环利用、质量提升、环境保护五大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2万亩。2)猕猴桃全产业链融合发展项目,加大无毒种苗、采后无害化处理及物理贮藏条件优化、溃疡病、新加工产品的研发力度。3)健康养殖提升项目,推进生态水产养殖,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0个。

(三)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苍溪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

(四)城镇发展绿色转型工程。充电桩换电站建设,新建充电桩200个,换电站6座。


四、筑牢生态屏障,建设山水园林城市

(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嘉陵江、东河、构溪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在嘉陵江、东河、构溪河流域、县级水源地、湖库周边及库区消落带,营造沿江环湖防护林带、生态隔离带、生态景观林带和经济林产业带。强化铁路、公路沿线生态走廊建设。到2025年,确保嘉陵江流域沿岸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

加强“绿化苍溪”建设。全面推进林长制,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两大生态工程成果,扎实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退化林分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完成森林资源“双增长”目标任务,实现森林覆盖率与森林质量的双提升,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嘉陵江沿岸滨水景观,创建梨仙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休闲公园、绿色健身廊道、城市生态绿地,持续开展绿色单位(小区)创建,扩大环城绿化面积,构筑城市绿色屏障。到2025年,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形成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生态宜居山水园林城市,争创国家园林县城。

(二)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加强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四川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四川苍溪梨仙湖省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规范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加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建设,对现有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对自然保护区典型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通报和挂牌督办。持续推进“绿盾”行动,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巡查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水土保持保护力度,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结合产业扶贫、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退耕还林、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水土保持资金投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速度。

加强矿山环境整治修复。采取工程措施稳固山体、生物措施恢复植被的林业治山模式,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植树种草、土地复垦、耕地复耕等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的动态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非金属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到2025年,矿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大基因、物种、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的保护力度,重点开展豹、林麝、秦岭刺猬、小麂、毛冠鹿、岩松鼠、珀氏长吻松鼠和龙姬鼠等重点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行动,加强插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强化水生资源及珍稀鱼类养护,重点建设中华鳖国家级原种场,开展中华鳖原种保护研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渔猎、张网捕鸟、捕食野生动物、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采乱挖野生植物的行为,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和防控。确保县境内95%的重点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三)加快推进生态优势价值转化

加快生态资源经济转化。探索生态红利释放保护性开发利用新机制,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绿色食品、特色农业等生态产业,增加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大力实施“康养+”战略,建设“健康养生苍溪谷”,重点推进环嘉陵江生态康养旅游产业带、九龙山—三溪口森林康养旅游产业带、回水—花家坝生态旅游片区建设,到2025年,成渝地区生态康养“后花园”、嘉陵江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基本建成。探索建立生态资源大数据平台和生态资产运营平台,开展生态资源资产核算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创新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创建,加强创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过程的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强力推进生态示范项目建设,强化生态文明创建宣传,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知识,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加快示范创建成果转化,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

专栏二 筑牢生态屏障重点工程

(一)嘉陵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建设沿江绿道11.1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森林保护修复工程。1)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万亩,建设森林可持续经营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样板基地1个。2)嘉陵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质量提升生态景观1万亩,新建现代农林园区1个,修复退化林1.5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消落带治理40公里;村庄绿化0.5万亩等。3)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对1.52万亩国有林和73.7万亩集体公益林进行有效保护,实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建设。4)退耕还林还草巩固提升工程: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巩固退耕地还林还草成果12.5万亩。5)建设嘉陵江江河岸线防护林体系,实施营造林2万亩。

(三)城市更新工程。创建梨仙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新建以回水湾为核心花家坝滨江湿地公园300亩、扑船山森林公园500亩,新建杜里坝城市中央公园1.3万平方米;新建北门沟小湿地公园;阆苍南协同发展苍溪县百利组团城市公园建设项目;提升城区四大进出口和空闲地小节点绿化。

(四)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程。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

(五)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各乡镇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0平方千米。

(六)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开展嘉陵江流域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和嘉陵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亭子湖水生态调查与评估,建设插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基地。

(八)生态资源价值转化工程。打造梨仙湖特色水镇;建设三溪口国家级森林公园、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鳌鱼山旅游度假区、白桥水库河湖公园;实施四季寻乐汇乡村旅游线提升、百里香雪海乡村旅游线提升、亭子湖生态观光旅游线改造、五龙白鹤生态康养旅游线改造等项目;实施嘉陵江苍溪段沿江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打造嘉陵江东西两岸旅游通道,打造环嘉陵江生态康养旅游产业带。


五、实施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突出协同增效,坚定打赢蓝天保卫战

加强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不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和任务清单。以城区“治尘”、乡镇“治烟”、工业“治污”、机动车和船舶“治排”以及多污染物协同“共治”等为重点,春夏季重点防控臭氧,秋冬季重点治理细颗粒物,推动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联动、区域联防联控,推动应急措施落实落细。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加强污染源解析,提升科学治气能力。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推动天然气和建材行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加强砖瓦行业轮窑生产线淘汰、密闭生产和运输改造,提高页岩砖厂脱硫除尘效率。以石化、化工、油品储存与运输、建筑涂料、汽修等领域为重点,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和倍量替代制度,推进石化、化工、印刷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国家要求,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建设,禁止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加大喷涂、烤漆等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散乱污”企业关闭一批、整改一批、入园一批。

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洁油品,加强油品监督检查。落实《四川省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严格实施新车国家和四川省排放标准,加大路检抽查和入户抽测力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等措施。加强油气排放监管,推动全县加油站实现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坚决取缔黑加油站。优化城市建成区黑烟车禁行区域,优化重型柴油货车绕城通道,建设柴油货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立健全车辆登记台账,全面落实“不合格”问题整改销号,加强对柴油货车运营公司监督管理。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依法划定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并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监管和尾气监测处罚机制,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机械。

推进面源污染整治。精细管控施工扬尘,积极开展“绿色工地”示范创建,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6个100%措施,城市建成区规模以上(5000m2,投资3000万元以上)工地须安装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深化道路扬尘防控,落实渣土车辆严密遮盖,加大重点区域的保洁作业力度,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保洁水平,到2025年,县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强化料场扬尘控制,实施堆场规范化封闭管理,推进砂石和混凝土企业建设密闭料场。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大中型餐饮项目安装油烟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加强其他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和畜禽养殖场臭气异味控制。采用低(无)汞原(燃)料源头替代、脱汞等措施控制大气汞排放。严格落实全域全年露天禁烧秸秆(枯枝、垃圾、落叶、杂草等),严控城区露天熏制腊肉,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倡导文明祭祀。

专栏三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一)烟气综合治理工程。砖瓦企业行业炉窑综合治理,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项目等综合治理项目。

(二)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工程。天然气和建材行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和VOCs减排控制,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三)大气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县城建成区内大气扬尘污染治理。

(二)统筹“三水”保护,稳步打赢碧水保卫战

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取水许可证制度,把控水资源利用和控制红线,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节水行动方案,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严格落实嘉陵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嘉陵江、东河水资源调配协调长效机制,推进嘉陵江引水工程和亭子口灌区建设。持续推进小水电清理整顿,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加大小水电下泄流量监管力度,落实生态流量保障和生态应急调水措施,保障嘉陵江干流、东河生态基流。到2025年,苍溪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68亿立方米以内。

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严格执行《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完善亭子口和大洋沟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应急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和流域污水治理,到2025年全面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和日常监管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农村水源水质达标,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逐步推进分散式饮用水源排查整治。

实施达标水体提质“增优”。持续加强嘉陵江干流、东河、构溪河、插江等稳定达标河流水质提升,“因水制宜”采取生态流量保障、“清水绿岸”治理、底泥清淤、水生态修复、人工湿地建设等措施,恢复水生态系统健康,逐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到2021年,嘉陵江沙溪、东河清泉乡(文城镇)和构溪河三合场三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创建。推进亭子湖生态缓冲带划定,实施生态缓冲带恢复、水生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对嘉陵江城区段实施河道疏浚、岸线整治、滨水湿地公园、滨江绿地景观改造提升、水景观、光亮工程及堤防建设等工程。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美丽河湖,落实美丽河湖长效管护机制。

加强身边水体治理。全面排查县城区、乡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制定整治方案。以县城区和农村黑臭水体为治理重点,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2025年底前完成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完成上级下达目标,切实改善城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大洋沟等重点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环湖截污、底泥清理、退渔还湖、生态治理等措施,有效改善水库水环境。

持续提升城镇污水治理效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推进百利新区、白桥镇等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和亭子镇等乡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在主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尾水进行提质增效。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推进县城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建设和乡镇污水管网补短板项目,完善城区和白桥镇等场镇配套排水管网建设,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和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提高污水处理监管能力,更新江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在线分析设备,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对城镇区沿街餐饮、农贸市场、洗车、洗涤等排水治理,防止向雨水管道排放清洗水。规范污泥临时堆存,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监管,到2025年,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禁止雨污混排,推动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严格落实园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确保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工业园区废水收集处理率100%。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食品饮料、医药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降低单位产值耗水量;指导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收利用,确保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深化牲畜屠宰、食品加工等企业废水治理,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加大港口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建设,完善船舶码头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衔接和协作,规范收转运处置体系,开展绿水绿航专项行动。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应按规定分类处理,鼓励预处理后转运处置。加强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定期对船舶防污文书、污染物储存容器以及船舶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产生和交付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漏油风险防范。

专栏四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一)水资源保障工程。新建嘉陵江至北门沟引水工程10公里及配套设施设备,新建伏家沟—文家角湖库引水工程6公里及配套设施,4处中型水库灌区继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新建水资源节约工程3处,建成亭子口灌区一期(苍溪段)。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亭子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三)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嘉陵江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嘉陵江、东河、插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综合治理项目,嘉陵江流域县城段陈家沟、郭家沟(武当社区)、文焕社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嘉陵江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项目,20处重点水库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百利组团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整治航道(嘉陵江航道、东河库区尾水段)项目。

(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46座,改造污水处理厂2座,提标升级存量污水处理设施19座等。

(六)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城区和白桥镇等18个建制镇城镇排水管网新建项目。

(三)严格系统防控,扎实打好净土持久战

加强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准入管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素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规划土壤污染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堆场、环保设施等布局和规模。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推进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加强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天然气开采、非金属矿采选废弃地等重点区域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风险,建立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按年度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将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督促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和自行监测,到2025年所有重点监管企业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

加强土壤安全利用。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力争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生态功能改善。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对受污染耕地实施修复和安全利用措施,确保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

推进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化工企业、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加快推进加油站地埋油罐、化工企业、矿山开采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等区域的防渗改造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以金垭子垃圾填埋场为重点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修复。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采用科学合理的防护措施,减少地下工程设施建设对地下水的影响,逐步推进报废、未建成或完成勘探、试验任务的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工作。

专栏五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一)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程。对35个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周边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对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填埋场周边农用地进行调查监测。

(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农用地整理规模30900亩,建设用地整理8400亩及生态修复等。

(三)地下水污染调查修复工程。金垭子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污染调查与修复项目。

(四)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工程。通过对34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调查,并基于对污染源、污染羽、污染途径、环境敏感性的分析进行地下水风险评价及风险等级划分,选择5个典型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防渗改造。

(四)强化安全处置,妥善推进减废行动

建立固废信息清单。深入推进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并动态更新固体废物重点监管点位清单。开展主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排查,建立“一库一档”。

统筹推进农业废弃物管控利用。开展秸秆全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农户共同参与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推行秸秆粉碎覆盖还田、秸秆氨化等饲料加工和蘑菇种植、燃气转化、生物发电等,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广使用厚度0.01mm以上地膜及可降解地膜,建设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回收站,探索农膜高效回收,到2025年废弃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65%以上。完善病死畜禽“委托制”无害化处理治理体系,加大对病死动物乱丢乱弃的打击力度。

强化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过程控制。开展天然气、化工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改进技术装备,降低固废产生强度。推行固废绿色运输,鼓励使用专用运输设备和车辆,加强固废运输过程规范化管理。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统筹规划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能力。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推动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严格落实《苍溪县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加强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进一步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全面实现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动农贸市场、餐馆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安装固液分离、油水分离装置,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将餐厨垃圾依法收集暂存,实施餐厨垃圾交予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收运制度并建立记录台账,做到“日产日清”。禁止未经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工作。加快推进落实餐厨垃圾渗滤液的收集处置工作。

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处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义务,消减一次性用品,大力推广可降解、可再生、可重复使用的绿色用品。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城乡生活垃圾实现分类处理。着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分片试点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逐步覆盖全县31个乡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数字化网络监管平台。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保设施常态化开放机制,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垃圾运输设备全密闭并在转运环节全部实现压缩转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维持100%,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推动建立危险废物“三个清单”,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存储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到2025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维持100%。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覆盖至农村。

专栏六 固废安全处置重点工程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农作物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苍溪县建筑垃圾及弃土建设项目,苍溪县城区垃圾分类及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苍溪县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苍溪县城市大件垃圾处理项目,苍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项目。


六、助力乡村振兴,打造美丽新乡村

(一)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两大行动,分类实施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治理方式,对城镇周边集聚程度较高的农村区域,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优先推进农村居民相对集中,常年实际居住15户、50人以上聚居点(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对居住较为分散的农村区域,就地就近采用化粪池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分散处理。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环保公共厕所、乡村旅游厕所建设,推行粪肥无害化处理还田。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行政村达到75%,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村庄公共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农村厕所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确保成功创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县。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推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运输、乡镇压缩、区域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落实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的污染控制,重点抓好垃圾渗滤的就地处理达标工作。健全常态化保洁制度,在行政村全面建立和完善保洁员、清运员、监督员“三员”队伍,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三员”队伍人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再生资源收购站58个。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行政村达100%,40%以上行政村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推动农村环境整体提升。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水域、非法采砂、垃圾乱堆、违法建筑“四乱”问题整治,逐步退还河湖水域生态空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清捡漂浮垃圾,清淤疏浚,确保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目标达标,实现村内库塘渠水功能性达标。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以提升村容村貌为重点,统筹打造河湖景观、亲水廊道,大力建设“美丽庭院”,推进最干净乡镇、最干净村庄建设。

(二)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管理要求,防止出现养殖场(小区)复养现象。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体推进试点,大力推广种养循环、异位发酵床、“畜—沼—菜”、“畜—沼—果”等生态循环发展模式。支持养殖场(户)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沼气、干粪堆积间、厌氧发酵池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污口开展水质监测及专项整治。到2025年,全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100%,基本建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健康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科学规划布局水产养殖。加强湖库、河塘水产养殖监管,对300亩及以上规模水产养殖排污口开展水质监测及专项整治。严查肥水养鱼,禁止网箱、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进行养殖,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重点推进玻璃钢循环水养殖和循环水集约化养殖与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工程,开展养殖尾水蔬菜种植技术推广,实现循环水集约化养殖与水稻种植有机结合,推进沿嘉陵江9个乡镇建设特色生态水产养殖基地。

(三)有效控制种植业污染

健全耕地休养生息制度,分类有序退出超载的边际产能。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肥料深施全覆盖,大力推广有机肥料替代化肥,推广新型肥料。应用现代高效植保器械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率,大力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壮大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持续巩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成果。到2025年农药、化肥减量。

专栏七 乡村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工程。新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12座,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站50座,分散式三格式化粪池5000口,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万户、乡村公厕100座、乡村旅游厕所100座。

(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新建农村户用厕所21896户,新增垃圾转运车50辆,新增垃圾转运勾臂箱9256个。新建垃圾棚689个,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利用收购站58个,新(改)建污水处理设施250座。完成5个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

三)“厕所革命”示范村整村推进工程。新改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5000户。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展陵江镇、元坝镇、东青镇和龙山镇等19个乡镇共31个行政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五)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整治河流型农村黑臭水体6条,黑臭段总长度9004m;沟渠型农村黑臭水体18条,黑臭段总长度18540m;塘型农村黑臭水体6处,黑臭水体面积39360m2。

(六)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集成示范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新技术、标准化种养殖新技术、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节水、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新模式。


七、强化风险管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完善风险防控与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源头风险防范管控。动态更新环境风险源清单。重点加强涉危化品、危险废物、放射性、持久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的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涉危、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行业,天然气开采、输运、净化全过程、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实施涉危企业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全覆盖,实现各类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完成苍溪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严格执行嘉陵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到2025年形成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及应急联动规范体系。

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元坝应急救助站,完善饮用水源地、水上和森林应急设施装备建设,充实便携式环境预警应急设备配备,建设县级和乡镇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站),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对苍溪港、天然气、化工、食品加工企业、垃圾填埋场等重大风险源的预警监测。着力加强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环境应急人员编制及经费,完善县级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强化生态环境、水利、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到2025年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环境应急机构建设管理趋于完善。

(二)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监管

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与管控。严格审查准入,严禁在嘉陵江及一级支流一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化工、医药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现有化学物质危害初步筛查、使用情况调查及监控评估,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天然气、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现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全覆盖。到2025年完成现有化学物质的危害筛查,建立化学物质分类分级管控体系。

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切实防范危险化学品转运泄露事故。

(三)严格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健全辐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医疗射线装置全过程安全管理。建立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培训,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和程序。到2025年,放射性废源100%安全处置,杜绝重、特大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

专栏八 应急处置管理重点工程

(一)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程。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1座,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各乡镇建立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实现救灾物资前置和规范管理。

(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建立水上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各1支,按标准配备相应装备,设立应急抢险专用物资储场所、应急抢险训练专用场地。

(三)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完善县本级应急指挥体系,实现上可对接省、市指挥系统,下可直接与乡镇和事发现场实现双向会商。


八、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县委县政府负总责,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治污降碳水平。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健全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构建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态环境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繁荣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动员社会参与。

(二)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一实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到2025年,实现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优化环保执法方式,推动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持续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网格员与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环保工作格局。探索建立乡村环保员制度。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借助县大数据中心,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构建水气土、污染源、自然生态、监察执法、辐射政务管理等业务域“大系统”,推动建立“一证式”固定污染源协同管理模式,实现生态环境系统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监管。

落实督察工作机制。主动认领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严格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红黄蓝”制度,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制定整改方案和销号办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项完成整改销号。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已整改完成的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不反弹。

加强联防联治。深入推进流域协同治理,加强河湖长联动合作,推进嘉陵江流域“阆苍南”水污染防治,联动整治重点跨界河流,推动跨区域污染治理项目联合申报入库。联合实施阆苍南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协同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等机制,常态化协调沟通工作。

加强司法保障。严格执法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和审判力度,加强案件筛查、索赔磋商和修复评估。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衔接。

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国市控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例行监测,嘉陵江、东河生态流量控制监测和国控断面水生生物监测的“三水”监测网络。完成全县17个“十四五”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础点监测。建设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点,对县东城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强化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重要水库在线自动监控、联网建设。加强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原子吸收仪、红外测油仪、流动注射仪等监测设备,逐步对现有监测仪器进行自动化更新换代,到2025年实现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三)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培育多元化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健全绿色信贷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开展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业务。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逐步拓展市场化、政府化、社会化的多元投入渠道。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充分发挥环保管家作用,鼓励企业、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开展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关,争取国家、省级相关科技计划支持。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综合考虑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实行差别化的电价、水价和气价。

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明晰市场准入、竞争、交易规则,确立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标准。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工作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统一管理与使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评估管理。

九、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县、乡镇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与上级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将规划实施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把规划目标、约束性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二)加大资金保障

县政府要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统筹现行各类生态补偿资金,加大生态环保财政投入,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用好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加大对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环境治理依效付费机制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

(三)加强交流合作

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阆苍南一体化协同发展和余杭—苍溪东西部协作,与先进城市加强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围绕清洁生产、升级改造、节能环保等领域,引进资金、先进技术装备、专业人才和管理经验。深化与成渝经济圈各市县的环境保护协作,解决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合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配合建立长江经济带流域污染治理、风险预警、信息通报机制,共同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严格评估考核

开展规划实施调度工作,掌握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形成分级负责、逐级推动、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把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参考依据。2023年底开展本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2026年初开展终期考核,结果向县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附表1 规划项目投资汇总表

项目领域

项目类型

项目数量(个)

投资金额(万元)

绿色低碳发展

城镇绿色发展

2

25500

生态保护修复

山水林田湖治理

1

91700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

8000

生物多样性保护

1

500

环境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

5

24485

饮用水安全保障

3

15238.94

水环境治理

8

169202

水生态保护修复

1

5100

城镇污水治理

5

82433.46

土壤污染防治

3

13277.09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5

100211.72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

4

25814

监管能力提升

环境监管能力

2

1500

监督执法能力

1

500

环境监测能力

2

700

合计

44

564162.21


附表2 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领域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完成年限

1

绿色低碳发展

城镇绿色发展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小型灌区改造提升工程

5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500公里。

15900

县水利局

2025

2

绿色低碳发展

城镇绿色发展

充电桩换电站建设项目

新建充电桩200个,换电站6座。

9600

县住建局

2023

3

生态保护修复

山水林田湖治理

嘉陵江沿江绿道建设项目

新建沿江绿道11.1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

91700

县林业局、县住建局

2025

4

生态保护修复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苍溪县水土保持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

8000

县水利局

2025

5

生态保护修复

生物多样性保护

亭子湖水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

对亭子湖开展水生态调查与监测,掌握水生态数据及生物多样性。

500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5

6

环境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

城区大气扬尘综合治理项目

开展县城建成区内大气扬尘污染治理。

230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

7

环境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

砖瓦企业行业炉窑综合治理

对5家砖瓦窑炉企业进行综合治理:对企业大气污染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砖瓦企业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处理排放废气水平达到广元市同行业领先并稳定运行;采取“水膜+碱”的治理工艺,该设施的二氧化硫去除率约为90—98%。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对物料、卸料、堆场等进行全密闭或封闭管理要求,生产过程全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全覆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物料装卸、转运采取喷雾或棚内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1000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

8

环境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

砂石企业综合治理

全面规范5家砂石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粉状物料建设密闭或封闭料场,封闭通廊,车厢等方式运输,粉状、块状物料应入仓入棚或建立防风抑尘网存储,运输应密闭或封闭。

375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

9

环境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

商品混凝土加工行业深度治理改造

对5家商品混凝土加工企业进行治理,具体内容为:物料堆场密闭或围挡,除装卸专用通道外,堆场周围全部建设防风抑尘网,高度至少2米。安设喷淋装置,喷洒强度及频率一般情况每天喷洒不少于4次,每次不低于20分钟。恶劣天气要加大喷洒频率;上料口和破碎机应在封闭的空间,须有洒水装置或灰尘收集装置。生产过程要封闭,并采取集尘、喷淋等方式;进出车辆必须覆盖严实冲洗干净,厂区道路硬化处理,有专人清扫、洒水、冲洗。

75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

10

环境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

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对5家三类以上的汽修企业分别建立挥发性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对现有喷漆、烤漆房进行密闭改造,不得出现跑气、漏气现象,拟选取“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两级)+风机+排气筒”工艺对喷烤漆房废气进行处理。对产生VOCs的工序进行密闭收集,并经高效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使VOCs气体收集率达到90%以上,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

35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

11

环境污染治理

饮用水安全保障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对31个乡镇集中式水源地建设隔离网、排污管、标志标牌。

7750

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5

12

环境污染治理

饮用水安全保障

苍溪县插江流域文家角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元坝镇饮用水源文家角水库(中型)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水库污染底泥清理20万方,新建分层取水设施1处,分建生态隔离带12公里,新建生态沟渠6公里,新建水环境在线监测站1个,取水涵洞整治500m,新建库区周围廊道5km,打造水库景观、水库沿岸岸线整治,水库绿化及改善水环境整治。

5400

县水利局

2025

13

环境污染治理

饮用水安全保障

亭子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退出农业种植面积16亩,建设下沉式绿地10672m2;改造生态沟渠2850m,新建生态沟渠1800m,新建“厌—兼—好”组合塘12500m2,新建提升泵站1座;开展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建设1项、预警监控能力建设1项和视频监控能力建设1项。

2088.94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5

14

环境污染治理

水生态保护修复

水库生态修复及治理工程

实施生态修复及水质治理大洋沟、乐园等22座水库水面780亩。

5100

县水利局

2022

15

环境污染治理

城镇污水治理

百利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苍溪县百利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27公里。

7850

县住建局

2022

16

环境污染治理

城镇污水治理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污水处理厂46座,改造污水处理厂2座,提标升级存量污水处理设施19座等。

41527

县住建局

2025

17

环境污染治理

城镇污水治理

城镇排水管网新建项目

苍溪县城区配套排水管网新建项目,新建污水管网36.86千米、雨水管网(沟)15.5千米及配套设施。

10200

县住建局

2023

18

环境污染治理

城镇污水治理

城镇排水管网新建项目

苍溪县白桥镇等18个建制镇排水管网新建项目。

18620

县住建局

2023

19

环境污染治理

城镇污水治理

城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对苍溪县10个乡镇的1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提质增效,每天深度净化城镇生活污水3400立方米,修建人工湿地9800平方米。

4236.46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5

20

环境污染治理

水环境治理

嘉陵江流域县城段(陈家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生态护岸9.5公里,生态步道14.6公里,生态沟渠15.1公里,河道污染底泥清理8.2万方,护栏5.8公里,新建污水管网17.5公里,人工湿地0.5平方公里。

7580

县住建局

2022

21

环境污染治理

水环境治理

嘉陵江流域县城段郭家沟(武当社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生态护岸6.86公里,生态步道7.98公里,生态沟渠15.4公里,河道污染底泥清理4.1万方,护栏5.3公里,新建污水管网13.6公里,人工湿地0.1平方公里。

5312

县住建局

2023

22

环境污染治理

水环境治理

嘉陵江流域县城段(文焕社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生态护岸4.8公里,生态步道6.5公里,生态沟渠12.1公里,河道污染底泥清理5.6万方,护栏4.1公里,新建污水管网9.2公里,人工湿地0.22平方公里。

3980

县住建局

2024

23

环境污染治理

水环境治理

白桥水库综合治理及下游河道(白桥河)整治项目

实施环湖截污工程18公里,生态隔离带24公顷,退渔环湖150公顷,水生态治理28公顷,下游河道生态治理33公顷,生态环境监测点及系统建设1项。

27180

县水利局

2025

24

环境污染治理

水环境治理

苍溪县嘉陵江流域阎家沟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水库污染底泥清理20万立方米,新建生态隔离带15公里,新建生态沟渠6公里,新建水环境在线监测站1个。

1650

县水利局

2025

25

环境污染治理

水环境治理

插江流域龙王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0.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管网4公里;对19.98公里910亩水域200吨垃圾及漂浮物进行打捞;新建生态廊道2公里、生态护坡2公里、生态拦蓄林0.02平方公里、生态沟渠2公里、公厕2座。

1500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

2022

26

环境污染治理

水环境治理

苍溪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规划范围西起回水,东至解放坝,全长约1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岸线整治、堤防保护带防冲处理、滨水湿地公园、滨江绿地景观改造提升、水景观、光亮工程及下游堤防建设等。

120000

县水利局

2025

27

环境污染治理

水环境治理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项目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2000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3

28

环境污染治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

金垭子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污染调查与修复工程

针对金垭子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与土壤污染进行调查评估并试点修复。

5238.39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

29

环境污染治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项目

通过对34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调查,并基于对污染源、污染羽、污染途径、环境敏感性的分析进行地下水风险评价及风险等级划分,选择5个典型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防渗改造。

7820.75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

30

环境污染治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

广元市苍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对苍溪县35个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周边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对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填埋场周边农用地进行调查监测。

217.95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

31

环境污染治理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

苍溪县建筑垃圾及弃土建设项目

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设置一座,处理规模60吨/天,占地面积约40亩,采用“受料—破碎—给料—磁铁分离—分离台—筛分—再生骨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建筑再生骨料生产车间,配套建设管理楼、粉尘回收、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工程。

50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

32

环境污染治理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

苍溪县城区垃圾分类及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新建日垃圾分类分拣100吨垃圾中心处理站1座,垃圾分类分拣点60座、回收网点50座、分类处理设施3座、收运车辆20辆、软件平台及智能回收设备200套、电动清洗车13辆、垃圾分类智能箱800套、餐厨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箱1300个等设施建设,占地面积60亩。

100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

33

环境污染治理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

苍溪县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日处理餐厨垃圾60吨。

2814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

34

环境污染治理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

苍溪县城市大件垃圾处理项目

新建日处理大件垃圾产量60—80吨,重型链板输送机或装载机将大件垃圾输送至破碎仓,双轴剪切式破碎机将各种混合固体废弃物破碎成较小粒度,破碎的过程中将金属物料与其他物料自动分离,金属物料经除铁器自动卸入缓存装置。

80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

35

环境污染治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整治河流型农村黑臭水体6条,黑臭段总长度9004m;沟渠型农村黑臭水体18条,黑臭段总长度18540m;塘型农村黑臭水体6处,黑臭水体面积39360m2。

29531.26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

36

环境污染治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苍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开展陵江镇、元坝镇、东青镇和龙山镇等19个乡镇共31个行政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776.46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

37

环境污染治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广元市苍溪县环嘉陵江生态修复项目

依托梨仙湖湿地公园,对周边乡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污水处理站约20座,设置玻缸化粪池约3000个;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建垃圾中转站约77个,设置垃圾棚约192个,设置垃圾运输车辆384辆,设置可回收利用农业、生活废弃物收购点384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厕所革命,改造厕所约15000户,新建公共厕所62座;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全县350个畜禽专业养殖户或规模养殖场新建粪污处理设施。

48000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3

38

环境污染治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苍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全县39个乡镇226个重点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建农村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站107座,配套收集管网DN300管道80.6km;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015座;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设施5262座;新建垃圾收集池(房)1228座、垃圾中转站133个、垃圾桶15559个、新增垃圾转运三轮车72辆;新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530套、隔离防护设施169套、隔离防护网36.1km;设立宣传牌226座。

14904

苍溪县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022

39

环境污染治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厕所革命”示范村整村推进项目

新改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5000户。

3000

县乡村

振兴局

2022

40

监管能力提升

环境监测能力

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更新项目

更新县东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

200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

41

监管能力提升

环境监测能力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提升建设

环境监测设备更新及实验室改造升级。

500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5

42

监管能力提升

环境监管能力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苍溪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

1200

县住建局

2023

43

监管能力提升

环境监管能力

苍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项目

新建数字化网络平台,安装县城区垃圾中转站、管理房、运输车辆等作业管理数字平台配套系统设备80套。

3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

44

监管能力提升

监督执法能力

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购置执法车4台,移动执法包3套,个人防护包20套,执法记录仪20台,无人机2台,多参数集体检测仪1台,粉尘快速测定仪1台,快检试剂包3套,油气回收三项监测仪1台,热成像仪1台,便携式水污染物检测设备2台,扫描仪3台。

500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3

附图1苍溪县地理区位图


附图2苍溪县战略区位图


附图3苍溪县生态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附图4苍溪县生态格局图


附图5苍溪县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


附图6苍溪县水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反馈情况: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关于征求《苍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一、征求意见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指导全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紧密结合苍溪实际牵头拟定了《苍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意见征集活动。

二、意见采纳情况

2022年8月3日至8月11日为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个人及社会公众等反馈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839-5587000。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