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ETC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通知》(川办发〔2019〕39号)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ー、加强舆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报刊、新媒体、微信、QQ、网络等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ETC在快速通行、免费安装、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
二、强化推广应用,确保完成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周密部署,主动与各ETC发行单位加强对接和积极配合,扎实做好ETC应用推广工作,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籍汽车ETC安装率在2019年底前达到80%以上。
三、及时统计汇总,做好信息报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做好ETC发展应用统计和信息汇总,于每月19日前将应用推广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电话:陈辉杰,0839-2320515、13981207979,邮箱:792698675@qq.com)。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