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苍溪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发布机构: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10-23 字体: [ ]


苍府函〔2019〕80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苍溪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有关要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申报的第四批苍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评审,并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研究,决定将“东青民间唢呐制作”等五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苍溪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苍溪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传统技艺(4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1

Ⅷ-1

东青民间唢呐制作

东青镇人民政府

2

Ⅷ-2

唤马辣椒酱

唤马镇人民政府

3

Ⅷ-3

龙王藤编

龙王镇人民政府

4

Ⅷ-4

东青传统古法酿酒技艺

东青镇人民政府

二、传统美术(1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1

Ⅶ-1

镇水根雕

陵江镇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