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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对元坝272-2井组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机构:苍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9-11-09 字体: [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你单位报送的元坝272-2井组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已受理,其受理编号为510824-20191025-000122,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7组境内。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含井场及附属设施)、道路工程(新建井场进场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场。其中,其中,主体工程包括井场1个(长130m,宽60m),附属设施包括300m3放喷池2个,泥浆不落地区域1处;道路工程包括新建进场道路78m,维修加宽原有道路194m。

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01万m3,填方2.01万m3,无弃方借方,不设弃渣场和取土场。

本工程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出资建设,工程总投资为10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713万元,资金来源方式为企业自筹。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9年9月—2020年2月,总工期约5个月。

二、同意元坝272-2井组钻采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hm2。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设计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体工程区工程措施,主体设计:表土剥离2400m3,排水沟177m,菱形格构护坡1558m2。方案新增:表土回覆310m3。临时措施沉砂池1座;彩条布覆盖1600m2。道路工程区工程措施主体设计:表土剥离100m3,路基排水沟400m2,菱形格构护坡172m2。方案新增:表土回覆100m3。临时措施沉砂池1座,彩条布覆盖200m2。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20m3,土地整治0.04hm2。临时排水沟80m,沉砂池1座,彩条布覆盖100m2。表土堆场主体设计:土袋围堰100m,遮阳网覆盖2400m2。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0m。

四、同意元坝272-2井组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的水土保持投资计划:水土保持总投资112.0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措施投资97.8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6万元。

五、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土石方在调运过程中应注意加强遮盖等防护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用地范围,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三)接受我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工程建设和生产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功能设施,须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加强对工程完工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的治理,并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当年的生产情况。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变化时,应及调整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六)该项目完工后,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要及时自主组织验收,并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我局报备后方可交付使用。



苍溪县水利局

2019年 11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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