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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关于公示《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的通知

发布机构:苍溪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2-09 字体: [ ]

苍溪县财政局关于公示《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的通知

各执收单位:

  现将《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公示如下,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



苍溪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1.农网还贷资金

0.02元∕度

财企2001820号,财企2002266号,财企2006347号,财综20073号,财综20127号,财综2013103号,财税201559号,川办发200224号

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

2.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1.96875厘/千瓦时

财综200990号,财综201097号,财税201044号,财综2013103号,财税201580号,财办税20154号,财税201751号,财办税201760号,财税201839号,财税201946号,川财综201357号

缴入省级国库

3.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标准为8.3厘/千瓦时,按照财税20175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按征收标准降低25%执行。
2.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8厘/千瓦时。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国发200617号,财综200629号,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令第13号,财监200695号,财综200726号,财综200769号,财综200817号,财综200830号,财综200951号、59号,财综2013103号,财税201580号,财税201611号,财税201751号,财办税201760号,财农2017128号,川府发200624号,川财投2006123号

缴入中央国库

4.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8厘/千瓦时

国发200617号,财综200726号,财综200817号,财综200830号,财综200951号、59号,财税201611号,财税201613号,财税201718号,川办发200834号

缴入省级国库

5.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1.9分/千瓦时

可再生能源法》,财综2011115号,财建2012102号,财综201389号,财综2013103号,财办税20154号,财税20164号

缴入中央国库

6.民航发展基金

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70元。
2.通用航空企业按以下标准缴纳:飞机最大起飞全重≤50吨,第一类航线0.575元/公里,第二类航线0.45元/公里,第三类航线0.375元/公里;飞机最大起飞全重50-100吨(含),第一类航线1.15元/公里,第二类航线0.925元/公里,第三类航线0.725元/公里;飞机最大起飞全重100-200吨(含),第一类航线1.725元/公里,第二类航线1.375元/公里,第三类航线1.1元/公里;飞机最大起飞全重>200吨,第一类航线2.3元/公里,第二类航线1.825元/公里,第三类航线1.45元/公里。

国发201224号,财综201217号,财税2015135号,财税201946号

缴入中央国库

7.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每吨持久性油类物质0.3元

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财综201233号,交财审发201496号

缴入中央国库

8.铁路建设基金

详见文件

国发199237号,财工字1996371号,财工1997543号,财综20073号

缴入中央国库

9.旅游发展基金

每次每位旅客20元

旅办发1991124号,财综20073号,财综2010123号,财综201217号,财税2015135号

缴入中央国库

10.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电影票房收入的5%

电影管理条例》,国办发200643号,财税201591号,财教20164号,川财综201539号,财税201867号

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

1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7-13元∕台,详见文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财综201234号,财综201248号,财综201280号,财综201332号,财综2013109号,财综2013110号,财综201445号,财税2015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3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29号,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91号

缴入中央国库

12.文化事业建设费▲

计费销售额的3%

国发199637号,国办发200643号,财预字1996469号,财文字1997243号,财综2013102号,财税201625号,财税201660号,财税201946号,川财规2019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3.森林植被恢复费

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2.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川财综200326号,川财综2016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4.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3%

教育法》,国发198650号(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44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870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5.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2%

《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10号,财综200473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3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870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川府函201168号

缴入地方国库

1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未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的,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综200116号,财税201572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川财综20152号,川财综20161号

缴入地方国库

1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特大城市112元,大城市65-85元,中等城市30-45元,小城市12-35元。
2.其中,苍溪县征收标准为:县城规划区45元∕每平方米,省级试点镇和中心场镇规划区25元∕每平方米,一般乡(镇)场镇规划区20元∕每平方米。

国发199834号,财综函20023号,财税201953号,川价费2001157号,川发改价格20121387号,川财规201913号,苍财综20193号

缴入地方国库

注:1.标注“▲”号的基金项目,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予以免收。


2.其他减免范围及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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