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苍溪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苍府办函〔2019〕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苍溪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汀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 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锦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
蹇小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蹇 健 县发改局总经济师
何剑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蹇秋声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 员:寇永贵 县法院副院长
田 波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孟 涛 县经信局副局长
冯绍安 县民政局副局长
苟兴坤 县司法局副局长
牟国银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荣志 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黄德卿 县交运局副局长
徐 鹏 县水利局副局长
罗 超 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陈 飞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邓 敏 县统计局副局长
陈 洪 县委群工局副局长
何 敏 县税务局副局长
邓仲爱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 卫 县国资事务中心副主任
孙 涛 中国人民银行苍溪支行副行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牟国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839—5222038)。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者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鉴于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相关职能已纳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不再保留苍溪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