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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对龙004-6井钻井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机构:苍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9-12-18 字体: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你单位报送的龙004-6井钻井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已受理,其受理编号为510824-20191210-000022,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广元市苍溪县新观乡轿顶村3组(中心坐标为东经106°6′15.3″,北纬32°5′20.1″)。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井场1座,规格为100×42m,井场内布置1口井;配套建设操作平台、油水灌、应急池、储备罐、放喷坑等;新建进场道路61m,路基宽4.5m,混凝土路面;新建钻井临时生活区;新建表土堆放场1座。

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07万m3,填方1.07万m3,无弃方借方,不设弃渣场和取土场。

本工程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出资建设,工程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700万元,资金来源方式为企业自筹。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9年12月—2020年5月,总工期约5个月。

二、同意龙004-6井钻井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hm2。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设计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措施:场内排水沟251m,场外排水沟215m,跌水井1个,道路边沟60m,表土剥离2190m3,表土回铺2190m3,土地整治0.69hm2,复耕0.44hm2。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25hm2。临时措施:土袋拦挡及拆除80m2,彩条布苫盖3300m2。

四、同意龙004-6井钻井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的水土保持投资计划。

水土保持总投资33.3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措施投资22.9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16万元。

五、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土石方在调运过程中应注意加强遮盖等防护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用地范围,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三)接受我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工程建设和生产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功能设施,须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加强对工程完工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的治理,并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当年的生产情况。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六)该项目完工后,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要及时自主组织验收,并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我局报备后方可交付使用。


苍溪县水利局

2019年 12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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