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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完成情况

发布机构:苍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9-12-24 字体: [ ]

2019 年,苍溪县被确定为全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对照新形势下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标准,提出了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保障资金的改革路子,提升小型水库管理水平,增强小型水库在脱贫奔康、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明确小型水库管理责任

苍溪县政府成立了苍溪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凝聚工作合力,协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等改革工作。2019年,县政府两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进行督导和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积极参与小型水库管理改革工作。改革明确县水利局为小(1)型水库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为(2)型水库主管部门。通过改革,压实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小型水库管护主体的责任,解决了长期以来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安全方面存在的权责不清、村集体管护薄弱等现状,提升了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巡查管护和安全防汛等方面的能力。改革方案中明确小型水库四个管理单位与五类责任人,界定单位与个人履职责任。小型水库安全度汛与大坝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关单位与责任人履行管理职责。

二、完善水库管理制度

根据省农水局制定的《四川省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规程》,县水利局相关人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管理实际,制定了《苍溪县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苍溪县小型水库巡查值守员选聘及考核办法》《苍溪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苍溪县小型水库工程巡查规程》等管理制度,现已在全县小型水库管理中试行。为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全县落实了小型水库管理“五个”责任人; 开展小型水库防灾减灾应急、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启动了小(1)型水库确权划界; 县水利局对全县小型水库管理责任人进行了10次568人(次)培训,印发培训资料600份,强化了小型水库管护人员考核,完成了75座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在试点水库中规范水库档案管理。

三、保障工程养护资金

改革方案明确,按照水库主管关系,县人民政府负责小(1)型水库的维修养护资金筹措,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2)型水库的维修养护的资金筹措,保障小型水库出现险情有资金及时处置。结合脱贫攻坚工作,10月份,苍溪县财政安排了2019年维修养护资金170万元,重点对16座小(1)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县水利局在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前先进行了安全鉴定,县财政安排60万元资金对22座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截至2019年底,全县71座小型水库安装了水库动态监管系统,县水利局对169座纳入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水库在项目实施中均计划安装水库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了小型水库信息管理自动化。

通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建立了有效的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机制,及时发现解决改革创新过程中的问题,小型水库步入良性运行状态,在苍溪脱贫奔康、乡村振兴中发挥了应有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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