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物资和春运错峰返程运输保障的通知
川疫指发〔2020〕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防控物资暨春运错峰返程运输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我省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力度,切实做好春运错峰返程运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一)千方百计扩大产能。及时兑现落实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督促各医用品生产企业全力扩大生产,实现“稳产保存量、扩产求增量、转产找新量”,力争2月13日前达到日产医用100万只口罩生产能力。
(二)着力优化物资调度。坚持全国一盘棋,坚决服从国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对紧缺防控物资的生产、调拨、国际采购、捐赠等实行清单制管理,优先保障医护人员等一线需要,尽最大可能保障群众出行需要。
(三)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在满足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二、加强生活物资保障
(四)落实重点任务。继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监测,加大巡查,协调联动,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切实抓好省政府已明确的狠抓蔬菜生产、强化肉类生产、加强供求调度、搞好产销衔接、及时投放储备等九条措施落地落实。
(五)强化会商研判。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要每日分析研判形势,主动加强储备,及时调度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确保工作走在市场前面,防止被动应对。
(六)健全报告制度。坚持每日情况调度汇总制度和异常波动零报告制度,各市(州)每日向协调机制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物资储备供应保障情况,省发展改革委与商务厅汇总研判后报省指挥部。
(七)完善应急预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完善重点生活物资应急预案。各市(州)也要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并针对具体品种制定应急保供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异常波动时迅速启动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交通运输保障
(八)保障公路交通畅通。全面落实保障公路畅通七条措施及实施细则,既要严防控、又要保畅通,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立即恢复公路通行。依法科学实施交通管制举措,不得擅自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加快实施检疫结果“一检通认”,提高通行效率。
(九)优先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运输。开启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对运送医疗、防疫物资、鲜活农产品和执行“春风行动”的车辆,严格落实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三不一优先”政策。切实下放应急物资车辆通行证发放权限,进一步增强和调配客货应急运力,满足应急物资运输需求。
(十)全力实施“春风行动”。按照“省级统筹、属地负责”原则,交通运输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和公安等部门共同实施,组织“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确保农民工、学生安全有序返岗返校。
(十一)有序恢复道路运输服务。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调整优化春运工作方案,逐步恢复道路运输服务,鼓励旅客错峰出行。城市公共交通采取上下班高峰期加密班次、控制单车载客率的方式,满足疫情防控需求。确保农村群众基本出行,对重症疾患等特殊群体的应急出行实行兜底保障。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解除。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