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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6)号

发布机构: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 发布时间: 2020-02-07 字体: [ ]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6)号


      从即日起,全县所有村(社区)、县城区和各乡镇集镇、居民小区、单位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检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非本村(社区)、居民小区、单位人员进入须进行实名制登记。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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