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叙永县等31个县(市)退出贫困县的通知
川府函〔2020〕3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广元市剑阁县、旺苍县、苍溪县,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宜宾市屏山县,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巴中市平昌县、通江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壤塘县、阿坝县,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得荣县,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30个国家级贫困县和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1个省定贫困县已达到贫困县退出有关指标,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上述县(市)退出贫困县。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