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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苍溪县亭子湖库区砂石开采加工劳务企业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0-03-17 字体: [ ]

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

苍溪县亭子湖库区砂石开采加工劳务企业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苍溪县水利局的河道砂石开采规划,本着有序开采加工、规范管理、适度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现委托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亭子湖库区砂石开采加工劳务企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外采购,以确保苍溪县砂石生产有序、砂石货源充足、砂石市场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苍溪县亭子湖库区砂石开采加工劳务企业采购。

(二)服务期限:五年(指从下水开采砂石起连续60个月,其中包含限采期和禁采期)。

(三)业主: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

(四)代理机构: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说明

本次招标有关程序和内容是根据本项目特点和有利于业主业务活动实际情况开展而进行的。

三、劳务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截至2019年底,资产总额≥1亿元,净资产≥0.5亿元,且能全额自主投资设施设备;

(三)具有2年以上的不低于70-100米的深水开采业绩,深水开采技术成熟,提供2年以内的开采税收证明或纳税复印件,提供开采方式为船吸的采砂许可相关证明;

(四)近三年内:1.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2.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安全管理或应急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匹配齐全的熟练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证明,船舶驾驶人员具有相应的等级证书,达到船员适任要求;并提供派驻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的两年社保缴纳资料。

四、设施设备要求

(一)开采运输设备主要条件

1.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拟建日产量2万吨以上的符合亭子湖深水开采要求的气举式开采船舶一艘(开采能力达到深度最深为100米),具备分筛自然砂、弃料的功能;

2.建造载重3000吨以上的运输船3艘,载重1000吨以上的运输船5艘,主要用于水上原料转运。本次五年开采规划水域到起料码头,平均水上运输距离为25公里,起料码头到加工料场陆运距离3.5公里;

3.开采工程船、运输船舶均符合环保要求。

4.负责办理工程船、运输船、起料码头、加工设施设备的相关手续。

(二)加工设备主要条件

1.建造不少于4条砂石加工生产线,满足日加工2万吨以上;

2.加工设施设备满足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

3.销售设施设备(含两进两出地磅)齐全;

4.具有足够数量的专业加工、维修技术人员;

5.负责开采、运输、加工过程中涉及的电力设施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设备的投入和建设;

6.负责起料码头建设及运输道路的维修保养。

拟建的开采船舶及设施、设备设计方案需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中标后作为实施依据。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生产。

五、采购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

招标最高限价

说明

备注

综合产品劳务费

34.50元/吨

1.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85%,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包括但不限于砂石开采、运输、加工及安全生产相关费税和不可预见费等(以实际销售数量计量)。

3.五年合同期满后,劳务企业投资的设施、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处置。


备注:若因苍溪县重点项目绵苍巴高速建设地材特殊要求,需销售部分未加工的砂石原料高速路项目公司,所销售给高速路项目公司的砂石原料甲方按19元/吨(此价格为固定价格,包含开采费、水上运输费、税费等相关费用)给乙方结算。供料总量不超过绵苍巴高速建设项目(苍溪段)总用料的30%。

六、主要事项说明

(一)本次采购招标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参加竞选的劳务企业报名时需向砂石分公司以现金的方式缴纳报名保证金80万元,交纳不少于7000万的报名诚意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和不少于6000万元的共管资金)。报名保证金在该项目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企业的报名诚意金在评审结束,经企业申请后5日内无息退还。

(三)中标劳务企业需在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未按时或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拒不履行投标约定,中标资格自动转为投标评分第二名的企业。

(四)参与投标的劳务企业在报名前须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详细踏勘,一经中标后不得再次转包或进行违规分包,服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出涨价或变相涨价的要求。

(五)中标劳务企业须于中标后在苍溪县内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由中标劳务企业100%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为中标劳务企业正式员工),并授权子公司履行本次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手续由中标劳务企业按规定自行办理。

(六)本项目服务年限为5年,到期后如继续对外招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七)中标企业为保障开采加工生产有序,需承诺承担不可预见费用至少10万元/年。

(八)劳务企业必须提供不限于上述主要设备要求的其他设备,以满足生产需要。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公告发布方式

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八、采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4日,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劳务企业公章,否则作为无效文件,不予受理。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11:00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密封错误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业主: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九曲溪南街武装部附楼三楼

联 系 人:贺先生/15282027643

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四川苍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34310120000016786。

代理机构: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办公地址:苍溪县解放路东段382号3栋2单元301号

(二)联 系 人:胡先生/电话:19981919691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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