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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生态护林员的公告

发布机构: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10-23 字体: [ ]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保护生态公益林资源。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一管理的原则,根据《苍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公告于下:

一、选聘资格及条件

(一)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二)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到65周岁;

(三)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森林工作;

(四)本人常年在家,贫困程度深,缺乏其他致富增收门路;

(五)购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选聘范围、名额、聘期及程序

(一)范围及名额:我镇共涉及公益林管护的有7个村,共选聘17名生态护林员。(宝明村9名、运山社区1名、双牌村2名、二龙村1名、义寨村2名、佛门村1名、龙井村1名)

(二)程序:1.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2.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3.镇人民政府组织由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党员群众代表、驻村镇干部、镇林业干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涉及申报生态护林员的申请人不能参加),评议小组组成人员不得低于11人(单数)。4.评议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票决推荐制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由高到低确定生态护林员拟聘人选。5.镇人民政府将拟聘人选在所属行政村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购买护林劳务服务合同。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当年11月至次年10月)。

三、管护任务及报酬具体见护林劳务服务合同。

、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凡符合上述选聘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持个人身份证、书面申请到所属村村民委员会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2-2020年10月26日。

特此公告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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