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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2021年度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大户用水计划的通知

发布机构:苍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0-11-27 字体: [ ]

苍溪县水利局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2020、2021年度公共供水管网内

非居民用水大户用水计划的通知


各用水单位: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科学有效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其利用效率,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苍溪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苍水考办〔2020〕2号),对年用水5000m3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大户全面推进计划用水。现根据各单位2019年度的用水量,并结合各单位的发展和节水潜力,制定了2020年、2021年各单位用水计划,如用水单位用水需求发生变化,需调整用水计划且符合规定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县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审核。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并执行该用水计划。同时,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2020年底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要求,对于超计划用水,超出部分将依据《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苍发改〔2019〕41号)执行累进加价,提高一档计算水费。

各单位应按照年度用水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具体管理制度,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提高水的使用效率。请各单位按照用水计划(附后),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20、2021年度非居民用水大户用水计划表


苍溪县水利局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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