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苍府办函〔2020〕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因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现对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云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统筹协调重点项目、信访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编制、国资管理、目标管理、政务和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国防动员、融资、金融、保险、阆(中)苍(溪)南(部)一体化协同发展等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国库支付中心、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县人社局(县人才交流中心、县社保中心、县机保中心、县居保中心、县就业中心、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医保局、县国资事务中心、县统计局、县应急局(县安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地方志编纂中心;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监委、县委群工局、县人武部、县委编办、县税务局、县国投公司、县城投公司、县聚宝源公司、县汉昌水务公司、县民主党派、县老促会;联系人行苍溪支行、广元银监局苍溪银监办、农发行苍溪支行、工行苍溪支行、农行苍溪支行、中国银行苍溪支行、建行苍溪支行、邮储银行苍溪支行、苍溪农商银行、贵商村镇银行苍溪支行、绵商银行苍溪支行、人寿保险苍溪支公司、人保财险苍溪支公司等金融和保险机构。
副县长杨梅 增加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增加分管县民宗局。其他分工保持不变。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罗琨 负责公安、综合行政执法、民政、残疾人、退役军人、城乡环境卫生、司法、法制等工作;领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环卫事务中心);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残联、县国安办、县综治办、武警苍溪中队。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庞新宇 协助负责司法、法制、民族宗教工作;承担司法部指导帮扶苍溪脱贫攻坚联络工作、国家部委项目争取和北京等地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分管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协助联系县发改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商务经合局。
县政府其他各位领导成员分工保持不变。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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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