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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桥溪乡喻马路(K9+600~K10+600)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1-03-16 字体: [ ]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苍溪县公安局

关于对桥溪乡喻马路(K9+600~K10+600)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苍交通字〔2021〕2号


因桥溪乡喻马路(K9+600~K10+600)处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经研究,决定对桥溪乡喻马路(K9+600~K10+600)处滑坡进行治理,并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1年3月17日8:00起至4月15日18:00止。

二、管制路段:桥溪乡喻马路(K9+600~K10+600)处。

三、管制方式:断道施工,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施工车辆、人员除外)。

四、管制措施

在桥溪乡喻马路(K9+600~K10+600)处两端设置禁行标志并封闭,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五、绕行方案

(一)小型车辆

绕行线路:龙王镇(原雍河乡、新观乡)至旺苍县往返的车辆可经元坝镇→东溪镇→旺苍县绕行。

(二)大型车辆

绕行线路:龙王镇(原雍河乡、新观乡)至旺苍县往返的车辆可经元坝镇→东溪镇→旺苍县绕行。

(三)客运车辆

以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批准绕行线路为准。

五、履职尽责,密切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广播电视、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宣传解释工作,依法对施工路段加强交通管制。

六、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过往行人和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对不服从指挥,违反治安管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苍溪县公安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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